千米“私人”景觀道憑空消失 常州一地産商偷換概念涉欺詐
- 發佈時間:2014-12-23 09:38:00 來源:中國新聞網 責任編輯:羅伯特
中新網常州12月22日電 (記者 唐娟)22日,購買了江蘇常州常發香堤半島的業主李先生向中新網反映:常發香堤半島在銷售時承諾的千米小區私人景觀大道在交付時變成了“垃圾掩埋場”,高價景觀房變成了高價“無景觀房”,這讓李先生心裏實在不能接受。
李先生向記者解釋道:他是在2011年開盤購買的常發香堤半島的商品房,當時他選擇常發的房子一方面因為常發集團在常州甚至在全國都名氣不小,在常發集團官網的企業介紹裏寫著:2002年常發集團就被工商總局授予“中國首批520家重合同、守信用企業”榮譽稱號。李先生認為這麼一家“守信用”的公司開發出來的産品應該沒什麼問題,同時常發香堤半島當年做出來的景觀的確很漂亮,於是當時就買下了常發的房子。據李先生透露和他同期購買常發房子的業主大部分也是看中了常發的這條景觀帶,所以寧願支付和周邊相比更高的房價和高出近一倍的物業費。但當今年年底交付的時候發現千米小區私人景觀大道在交付時變成了“垃圾掩埋場”,之前種植的名貴樹木都被開發商移走,留下滿地瘡痍。而香堤半島售樓處的沙盤隨著售樓處的遷址也悄然發生了巨大的變化。
李先生還向記者出示了一段2011年12月3日香堤半島樣板區公開的視頻及單頁,視頻中常發地産常州區域總經理毛根生先生在致辭中自信滿滿反問現場的購房者:“常發地産沿著運河為業主配備的‘私家’景觀大道是不是很美?”。宣傳單頁裏也數次提及1000米景觀大道的概念。
這條“私家”景觀大道到底是不是屬於常發的呢?經過調查記者了解到:這條所謂的景觀大道是常發地産花20萬元作為土地補償及綠化損失費給土地産權方航道管理站,協議裏根本沒有涉及到産權變更。也就是説,這條路是常發地産向航道管理站租用的,根本不在香堤半島的紅線之內。如今景觀帶這一地塊已經被規劃成市政道路了。規劃紅線寬度30米,並非小區的配套道路。所謂的“私家”景觀大道純屬常發地産無中生有。
記者來到常發香堤半島售樓處,發現香堤半島已經更名為翠堤半島,售樓處門口貼了多張公告,該公告稱翠堤半島二三期南側圍墻外側將於12月25日前全部拆除並平整土地,爭取在明年4月底進行該區域的植被綠化。同時交付兩年內高層的物業費由每月2元優惠至1.5元。電梯費及其他費用不變。售樓處的工作人員以負責人不在且無聯繫方式為由拒絕了記者的採訪。
記者就此事諮詢了江蘇欣正律師事務所吳昳律師,吳昳律師指出:常發香堤半島1000米景觀大道雖然沒有寫入合同,但常發在其宣傳品及其他公開場合多次提及,已經形成事實要約,如開發商有違背要約的情況,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反不正當競爭法》第九條規定:“經營者不得利用廣告或者其他方法,對商品的品質、製作成分、性能、用途、生産者、有效期限、産地等作引人誤解的虛假宣傳”。《中華人民共和國廣告法》第四條規定:“廣告不得含有虛假的內容,不得欺騙和誤導消費者”。常發這種行為,已經涉嫌發佈虛假廣告,如性質嚴重,有可能涉嫌廣告欺詐。購房者可以通過法律手段來維護其自身合法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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