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保障房將不再按房源搖號 商品房仍實行嚴格限購
- 發佈時間:2014-09-25 09:10:01 來源:京華時報 責任編輯:陳晶
保障房將不再按房源進行搖號
改為以區為單位備案家庭集中一次性搖號
昨天上午,北京市副市長陳剛介紹了新興的“合作型保障性”住房的相關舉措,此外,他還對現行保障房的分配機制做了闡述,保障房搖號將不再按房源項目來進行,而是改為以區為單位組織全區備案家庭集中一次性搖號。
■焦點
為什麼改變搖號方式?
最大程度縮減搖號週期
對於現行的其他保障性住房的管理,陳剛表示,要優化保障房分配機制,將現行按項目分別組織搖號的做法,調整為以區為單位組織全區備案家庭集中一次性搖號。最大程度縮減搖號週期,提高分配效率。
據了解,早在今年7月,東城區和西城區已正式啟動大搖號。對參加經適房和限價房第一批統一搖號家庭進行資格復核。兩個區的“大搖號”,是將參加今明兩年經適房、限價房分配的所有輪候家庭,進行統一搖號,然後根據搖號順序依次選房購買,是北京首次的“大搖號”。集中一次性搖號明確選房序列,待保障房項目具備銷售條件後依次通知選房簽約,縮短分配週期,提高分配效率。
此外,對於公租房搖號剩餘房源,將探索開展躉租和專項配租,重點解決本市無房新就業大學生、青年教師、醫生等社會公共服務人員群體的基本住房需求,提高分配效率,減少空置,並促進職住平衡。
如何甄別申請資訊真實?
公安銀行等部門分工審核
根據議案建議,完善住房保障申請家庭資訊審核共用平臺,擬由民政部門下屬的北京市家庭經濟狀況核對中心負責核對申請家庭收入、資産情況,公安部門負責核對戶籍、人口情況,房屋權屬登記部門負責核對住房情況。人力社保、稅務、住房公積金、銀行、證券、保險等部門負責向民政部門提供申請家庭相應收入和財産資訊。
據悉,8月底全市已經啟動了對本市城鎮戶籍無房家庭詳細需求情況的調查,擬於年底前基本完成。大致了解本市城鎮戶籍無房家庭數量和變動情況、家庭人口構成和收入情況、需求房源類型及區域分佈等,建立起保障家庭動態管理數據庫。
購房政策是否改變?
商品房仍實行嚴格限購
陳剛表示,改革開放三十多年來,北京市經歷了住房實物分配、住房分配貨幣化改革、住房保障與市場並重等幾個階段的改革歷程。在統籌考慮首都城市功能定位、人口資源環境以及適應經濟發展水準等因素基礎上,本市提出了“基本住房有保障、中端需求有支援、高端市場有調控”的總思路。
其中,“基本住房有保障”是指向本市城鎮無房或住房困難家庭提供租賃型保障房、合作型保障房和發放租賃補貼,保障房實行封閉運作管理,保障基本住房需求。同時,加快推進棚戶區改造,改善居民居住環境。
“中端需求有支援”所指的是,對於符合購房資格家庭,特別是無房家庭,提供共有産權性質的自住型商品房。進一步加大中低價位、中小戶型普通商品住房供應。健全和規範租賃市場,引導居民通過租賃方式解決問題。
“高端市場有調控”是指對於商品房市場,堅持住房市場化的基本方向,加強房地産市場調控,加大稅收、信貸調控力度,實行嚴格的限購政策。
■保障房連結
經適房
經適房項目出現在1998年,當時的價格與商品房差價不明顯。那時北京的住房需求並不高,建的經適房又多,因此居民購買意願不高。隨著購房需求的增長,2007年9月底,《北京市經濟適用住房管理試行辦法》出臺,設定了家庭住房、收入、資産等多個經適房嚴格的門檻,並採取“三級審核、兩次公示”的申請流程,實行順序選房。
限價房
早期的限價房是出於解決夾心層住房困難的考慮。2008年3月26日,北京市出臺了《限價商品住房管理試行辦法》,限價房的準入制度、配售原則、審核和公示、後期管理等政策與經適房大體相同。只是限價房的準入門檻要比經適房有所放寬。
公租房
在2009年公租房推出之後,經適房和限價房的建設比例就已逐漸降低,北京的住房保障思路也由“以售為主”逐漸轉變到“租售並舉”,甚至是“以租為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