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新樓盤養老設施不達標擬禁售
- 發佈時間:2014-09-25 07:43:57 來源:京華時報 責任編輯:陳晶
昨天,市十四屆人大常委會第十三次會議聽取了市人大法制委員會關於《北京市居家養老服務條例(草案)》審議結果的報告。草案明確了新建居住區應當配套建設社區養老服務設施,與住宅同步建設驗收。市民政局局長李萬鈞透露,各區縣擬推廣新建小區養老設施不達標將不能售樓。
看點1 每個社區都實現居家養老
市人大法制委員會副主任委員李小娟介紹,為了明確居家養老服務體系建設的基本要求,草案專門增加了一條,即:本市加快推進覆蓋城鄉的居家養老服務體系建設,逐步實現每個社區有固定的生活照料和活動場所、有多樣化的老年人組織、有穩定的服務隊伍、有規範的服務制度,為居家生活的老年人提供日間照料和就餐、家政、醫療、文化體育活動等基本養老服務。
看點2 政府幫助社區辦老年餐桌
市人大常委會組成人員和代表提出,像老年餐桌、醫療護理此類公益性的社區服務,僅靠市場主體難以解決,需要政府出臺一政策支撐社會組織去實現。為了更好地解決居家老年人用餐困難問題,市人大法制委員會建議增加一條,對用餐服務作出專門規定,即:鄉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應當幫助所轄社區普遍開辦社區老年餐桌或者共用駐區單位食堂、定點餐飲服務,解決居家老年人用餐困難。
看點3 政府人員不當履職可追刑責
草案規定,市和區縣人民政府應當將居家養老服務體系建設工作落實情況納入監察和年度目標責任制考核,並建立追究制度。
對於本市各級政府及相關部門工作人員違反規定,在居家養老公共服務活動中不履行、違法履行或者不當履行職責,導致老年人合法權益、公共利益受到損害或者造成嚴重後果的,由原本草案中的“給予批評教育,責令整改”,變成了修改稿中更嚴格的“承擔紀律責任”“給予處分”,甚至“追究刑事責任”。
看點4 設施不達標將影響售樓
社區養老設施不足是居家養老服務體系建設中急需解決的問題。在新建小區配建養老設施方面,草案提出了“四同步”的要求,即新建居住區應當配套建設社區養老服務設施,與住宅同步規劃、同步建設、同步驗收、同步交付使用。市民政局局長李萬鈞昨天透露,各區縣擬推廣新建小區養老設施不達標將不能售樓。
此外,草案規定老舊小區沒有養老設施或現有設施未達標的,所在區縣人民政府應當通過購置、置換、租賃等方式配置;社區配建的養老設施出租用於其他用途的,應當予以收回用於社區養老服務。
■現狀
居家養老已全面推進
據了解,早在2009年,北京市民政局、北京市發改委等多部門就曾聯合下發《關於加快養老服務機構發展的意見》,提出“9064”養老服務新模式。即到2020年,90%的老年人在社會化服務協助下通過家庭照顧養老,6%的老年人通過政府購買社區照顧服務養老,4%的老年人入住養老服務機構集中養老。
自2009年至今,北京市民政局已出臺包括向老人、殘疾人發放養老助殘券的九養政策等多項政策,來推動發展居家養老。
據介紹,目前北京市居家養老模式已全面推進並取得效果,部分街道社區養老已經堪稱典範。比如有2萬多老年人的什剎海街道,就設有配餐中心,為轄區200多位老人提供送餐服務,一些貧困老人還可享受半價優惠。
此外,居家老人有家政、理髮、聊天等需求,可隨時與北京市96156社區服務熱線聯繫諮詢。
■問題
服務設施建設不足
市民政局相關負責人表示,目前仍存在居家養老服務和醫療服務不足,居家養老服務設施建設不足,配套政策和標準規範不完善,養老服務人才隊伍缺乏等問題,目前北京市正打造第四級社區居家養老服務中心,即全市近200個街道、鄉鎮到明年都將建設一所養老照料中心,目前已建成90多所。
新建成的社區居家養老服務中心,將為轄區老年人提供日間照料、生活護理、家政服務、文體娛樂、學習培訓、康復保健、精神慰藉等養老服務功能,並承擔居家養老服務工作的組織管理、指導監督等職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