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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動産登記應儘快“動”起來

  • 發佈時間:2014-08-19 07:07:10  來源:經濟參考報  作者:佚名  責任編輯:陳晶

  據《經濟參考報》報道,國務院法制辦近日公佈《不動産登記暫行條例(徵求意見稿)》。意見稿要求建立統一的不動産登記資訊管理基礎平臺,實現資訊實時共用。這意味著不動産統一登記開始有實質性突破。

  不少網民認為,不動産登記在反腐、降低房價和推進房産稅方面效用有限,其主要功能是保護利益相關人利益、建立城鄉統一房地産市場及推動樓市調控科學化。由於面臨重重阻力,不動産登記多年來進展緩慢,必須強化執行、加快落地、變“虛”為“實”。

  效果不能過高估計

  “別再拿打土豪分田地的革命思維來解讀市場經濟制度了。”網民“陳淮”説,“不動産登記制度被解讀為查貪官有多少套房,恐怕劍走偏鋒。該制度的首要意義是保護而不是剝奪包括私人在內的財産權利人利益。”

  網民“葉檀”指出,不動産登記條例為房産稅提供客觀條件,但徵收房産稅是複雜的系統工程,如何改革現行稅收管理制度、清理整頓多如牛毛的房地産稅費、徵收房産稅各地標準如何制訂,並不是一件輕鬆的工作。

  還有網民表示,不動産登記條例出臺,能逼出部分存量二手房,但不會對樓市供應産生巨大“傾向力”。因為其既不能改變供求關係,也不能管住貨幣發行,又不能控制地價。

  網民“宋會雍”認為,不動産登記對樓市最大效應是改變調控方式。以前是摸黑調控,連國內總共有多少房子,什麼家庭有多少房子都不知情,只能靠感覺亂調。有了不動産登記,多少可以把調控做得科學一點。

  姍姍來遲因利益集團阻撓

  “早在2007年,物權法出臺時就明確提出不動産實行統一登記制度,但7年來其推進過程可以用‘龜速’來形容。”網民“劉勝軍”説。

  網民“董藩”認為,《不動産登記暫行條例》延期“分娩”的主要原因如下:一是法律、法規和規章的梳理工作量巨大。《不動産統一登記條例》涉及一系列法律法規的修訂、完善、廢止工作,這大大增加了立法難度。二是不動産登記涉及國土資源部、住建部、農業部、國家林業局、國家海洋局等多個部門,多頭管理帶來的整合工作難度很大。三是儘管出臺不動産登記條例的目的不是基於反腐需要,但畢竟要暴露一些財産資訊,容易被反腐工作利用,這使得登記立法工作遭遇重重阻力。

  加快落地 嚴格執行

  “如果各地都‘不動’,或者觀望,不動産就成為‘不動作’。可以允許爭議與博弈,但不能容忍不行動。讓實踐先‘動’,在實踐中摸索與完善。”有網民説。

  網民“宋會雍”指出,有關不動産登記條例中,還有一個“申請”提法,這並不合理,應該是持有人申請與國家普查相結合。未能納入普查且個人又不申請的,應該列為“無主”不動産,由國家直接收回。這樣才能保證不動産登記工作的推進,否則搞不好就只是一個挂在網上的條例,落不了地。

  網民“葉檀”認為,不動産登記,可以保護合法財産。現在多從負面理解,認為要剝奪財富,可見人心驚慌。政府信用,還需大大改善,否則任何政策出臺,不論是得是失,在預期管理上先輸一招。預期管理不是報喜不報憂,不是政績注水。令行禁止,言出必行,自己有信用,有法度,才談得上管理別人的預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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