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4家重點排放單位被責令月底前履約碳排放清算
- 發佈時間:2015-06-18 07:50:00 來源:北京日報 責任編輯:吳起龍
已經超過了需要完成上一年碳排放清算、履約的日期,仍舊有14家重點排放單位沒有完成相關清算和履約。日前,市發改委對包括國開行、中國銀行、阜外醫院在內的14家單位進行了公開通知。
據了解,碳排放超出額度的企業,可以在碳排放市場購買其他單位節約出來的碳排放配額。目前,本市仍有單位沒有及時完成碳排放履約。市發改委發佈的責令通知稱,各重點排放單位應于6月15日前完成2014年碳排放配額的清算、履約,目前尚有部分單位未按規定完成此項工作。
市發改委相關負責人介紹,按照市發展改革委《關於印發規範碳排放權交易行政處罰自由裁量權規定的通知》(京發改規[2014]1號)規定,各重點排放單位應在10個工作日內完成碳排放配額的清算(履約),對未在6月30日前完成履約的重點排放單位,市發改委將依據《決定》按照市場均價的3至5倍予以處罰。
被點名的14家重點排放單位
國家開發銀行股份有限公司
中國銀行股份有限公司
北京城承物業管理有限責任公司
北京市第五肉類聯合加工廠
北京師範大學
中國醫學科學院阜外心血管病醫院
長青有限公司
北京錦融物業管理有限公司
北京北汽模塑科技有限公司
北京華潤物業管理有限公司
中國電信股份有限公司
北京威卡威汽車零部件股份有限公司
億滋食品(北京)有限公司
北京仁和熱力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