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億"埋單"水污染事件 蘭州石化將修復周邊環境
- 發佈時間:2015-03-16 07:08:00 來源:中國經濟網 責任編輯:馬巾坷
蘭州2014年發生“4·11”局部自來水污染事件後,作為“肇事者”之一的中國石油蘭州石化公司(以下簡稱蘭州石化)正在為此“埋單”。
《每日經濟新聞》記者注意到,自水污染事件後,今年初,蘭州政市府公開“痛批”蘭州石化排污,要求其道歉。甘肅省環保廳則督促蘭州石化對自來水管線周邊地下水和土壤污染修復。
蘭州環保局官網顯示,目前蘭州石化自來水管線周邊地下水和土壤污染修復項目正在環評公示。“項目或3月底開工,蘭州石化造成自流溝污染,自然要承擔責任。”蘭州市環保局相關人士表示。環評報告顯示,修復項目總投資1.09億元。
對於該項目,蘭州石化不願過多回應,公司企業文化部回復給記者的郵件顯示,公司正配合政府積極做好整改;因近期公司生産任務繁重,相關部門人員外出,暫不接受採訪。
修復項目預計3月底開工
去年4月11日,蘭州市發生局部自來水苯超標事件。蘭州市“4·11”事件應急處置領導小組通報調查結果時,責成中國石油天然氣集團公司應吸取蘭州石化公司多次泄漏造成環境污染形成事故的教訓,並督促蘭州石化提出的治理方案儘快徹底切斷污染源,消除安全隱患,並承擔相關費用。
按照當地政府要求,蘭州石化啟動自來水管線周邊污染區域修復治理工程,首先對自流溝環形阻隔,確保供水管溝周圍地下水不再受到新的污染。同時治理自流溝所在區域內的污染土壤和地下水。
據修復治理項目環評報告,具體工作步驟為:首先是供水管溝隔離工程,以穿越走廊區的兩條自流溝為保護核心,設置地下環形阻隔墻,對地下環形阻隔墻內的污染土壤和地下含水層實施清除和原位修復,達到使自流溝周邊環境恢復安全的目的。
其次是蘭州石化106等罐區防滲工程。對石化廠原料儲運聯合車間106罐區的原非防滲地面進行拆除,新建防滲地面,防止有害物質泄漏進入土壤和地下水,從源頭控制污染物的擴散;第三項工作是環形阻隔區內的污染土壤和地下含水層修復工程。
據蘭州市環保局披露,目前“蘭州石化自來水管線周邊地下水和土壤污染修復項目”正在進行環評公示。“項目預計3月底開工,也是蘭州石化第一次做污染區域的地下水和土壤修復,之前沒做過這樣的項目。”
上述人士告訴記者,環境修復項目經過了前期大量調研,無論是官方亦或是公眾都一致贊成項目開工,“滲透的自流溝周圍是蘭州石化的裝置區,蘭州石化自然要為污染負責任。”
投資1億為污染“埋單”
根據項目環評報告,蘭州石化歷史上曾發生兩次大的泄漏事故,加之原有裝置設計建設標準低、跑冒滴漏等污染物累計作用,導致土壤和地下水污染。
北京建工環境修復股份有限公司對此所做的調查與評估顯示,自流溝周邊區域地下水,尤其是淺部地下水中苯的污染情況較嚴重;土壤污染分為兩大類,即苯係物和石油類污染。土壤中苯和總石油烴污染物分佈均集中在蘭州石化廠西罐區和芳烴抽提裝置區北側與自流溝交界區域。表層土壤污染範圍相對較小、在1~2.5米污染範圍最廣,且污染物濃度最高。
蘭州石化償還所欠“環保賬”可謂代價高昂。項目環評報告顯示,項目總投資為1.09億元,計劃6個月內修復完成自流溝溝底標高(3.5米)以上土壤及地下水。自流溝溝底標高(3.5米)以下地下水則在2年內修復完成。“4·11”水污染事件污染場地修復的主要目的是實現對自流溝的保護,確保今後自流溝運作安全、不再發生自來水污染,因此修復範圍僅為環形阻隔墻區域,而不包括生産裝置區。
前述環評報告顯示,由於我國石化工業建設與發展初期沒有制訂生産裝置防滲規範,在環保方面考慮不足,早期建設的石化行業土壤和地下水被污染的情況較為普遍。環形阻隔墻外的污染區域主要集中在蘭州石化生産裝置區和農民居住區。若想徹底修復,必須對污染源區——即生産裝置區域進行修復。
而生産裝置區若要進行場地污染修復施工,考慮到生産裝置的安全,廠區必須進行整體搬遷。《每日經濟新聞》記者此前從蘭州市發改委獲悉,當地政府一直積極推進蘭州石化搬遷,並有意爭取將其納入國家規劃。
對此,蘭州石化在回復記者的採訪郵件中稱,公司正配合政府積極整改,但不願對項目做過多回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