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本新能源産業調整重點開發太陽能
- 發佈時間:2014-11-26 10:33:03 來源:中國品質報 責任編輯:陳晶
日本新能源産業調整
重點開發太陽能
日本能源資源匱乏,即使所有的核電站全部正常發電,其自給率也只能達到19.5%。進入21世紀以後,隨著石油價格高漲,能源供應偏緊以及環保意識的增強,日本決定增強新能源的開發利用,重點開發太陽能。
太陽能發電受地理環境影響相對較小,適建場所多,被日本政府列為新能源戰略的重點開發項目。2012年7月,日本實施“可再生能源發電固定價格收購制度”,規定國家負責收購由經濟産業省認證的太陽能發電設備産生的電能,收購價格為每千瓦時42日元(1美元約合118日元),差額由財政補貼。此外,“綠色投資減稅制度”保證投資可再生能源的費用,可以作為經營成本免納所得稅。
優惠政策促使日本很多企業進軍光伏發電領域。奧利克斯公司宣佈,今後5年內將投資3000億日元,在北海道和鹿兒島等地建設太陽能發電設施。日本軟銀公司宣佈,在富山市建設一座裝機容量為2800千瓦的太陽能發電廠。三菱商事和三菱電機合作于去年8月在三河灣建設目前日本最大太陽能發電設施。
與此同時,日本政府還鼓勵太陽能住宅建設,為此類住宅提供41萬至50萬日元的國家補貼,此外一些地方政府還給予金額不等的補貼。
在政府的大力扶植和企業的積極參與下,日本2013年新增太陽能發電裝機容量達到500萬千瓦,比上年增長150%。全年新增裝機容量為世界第2,僅次於中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