鴻利光電受累股權代持收購被否
- 發佈時間:2014-09-03 07:36:00 來源:中國經濟網 責任編輯:陳晶
繼兩個月前長江證券保薦的運盛實業重組項目被否決後,近日證監會又否決了一項重組,為廣發證券保薦的鴻利光電(300219)並購項目,不同於以往的是,此次證監會否決的理由是標的公司股權不清晰,而這種否決理由並不多見。
證監會對鴻利光電重組方案的否決意見是,標的資産股權變更及其披露不清晰,不符合《上市公司重大資産重組管理辦法》第十條的規定。“雖然證監會否決的理由只是寥寥數語,但是卻暴露出鴻利光電在選擇重組標的時存在僥倖心理和廣發證券對保薦項目把關的不嚴謹。”北京的一位市場人士分析指出。
記者注意到,其實鴻利光電的並購標的公司存在的股權不清晰問題尤為明顯。按照重組方案,鴻利光電是擬以1.8億元收購深圳市斯邁得光電子有限公司(以下簡稱“斯邁得”)100%股權。斯邁得與鴻利光電的主營業務相似,均生産與LED有關的産品,雖然該公司的業績看起來還不錯,但是自2009年成立以來,其股權歸屬問題一直就非常模糊。按照公告中的説法,斯邁得的註冊資本為200萬元,除大股東安茂領出資144萬元之外,李俊東、劉文軍和張明武分別出資38萬元、12萬元和6萬元,不過,當時這三位股東並沒有繳納出資款,而是由安茂領墊付,且中途各股東曾對斯邁得進行過一次增資,增資款亦由安茂領墊付。
此外,斯邁得的全部股權一直由安茂領的岳母趙亞朋代持,直到今年2月,股權的代持才得以解除。然而,即便如此,其他三位股東仍未支付出資款和增資款。也就是説,表面上看斯邁得有四位股東,實際真正意義上的股東自始至終只是安茂領一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