渤海漏油案蹉跎3年開庭 21名養殖戶索賠1.48億
- 發佈時間:2014-12-10 08:38:35 來源:經濟參考報 責任編輯:馬藝文
蹉跎三年,曾經使渤海灣受到嚴重污染的康菲漏油案終於在9日開庭。在天津海事法院,21名河北樂亭縣養殖戶訴被告康菲石油中國有限公司、中國海洋石油總公司,索賠1.48億元。
“海洋污染涉及面廣,受害方多,再加上康菲天津公司註冊地在賴比瑞亞,原被告主體資格和主張事實本身有一個調查的過程,導致了在康菲漏油事故後時隔3年才開庭審理。”大連海事大學副校長單紅軍表示。
庭審從當日早上9點半開始,並未當庭宣判。中華環保聯合會督查訴訟部部長馬勇表示,目前我國對污染損害案件的審理程式比較成熟,但大都面臨污染損害鑒定難。可以預見,本案中圍繞此點雙方將會産生比較大的爭議。
“在此類的污染事故中,除了實際的、直接的損害,還有很多間接的、潛在的損害,這些才是最主要的,也是最難界定的。這可能會導致審理時效延長。在國外,這類案件都是沒有審理期限的。”北京一位律師告訴《經濟參考報》記者。
2011年6月4日和17日,位於渤海的我國最大海上油氣田蓬萊19-3油田發生兩起溢油事故,後經國土資源部、環保部、交通部、農業部、安監總局、國家能源總局組成的聯合調查組認定,這一事故最終造成6200平方公里海域海水污染,其中,870平方公里海水受到重度污染。
公開資料顯示,該油田為康菲石油與中海油的合作勘探開發項目,中海油持有51%股權,康菲擁有49%權益,併為項目作業方。事故調查組認定康菲石油在油田生産作業中違反了總體開發方案,制度和管理上存在缺失,明顯出現事故徵兆後未採取必要防範措施。按照簽訂的對外合作合同,康菲石油承擔事故全部責任。
根據庭審公佈的案情,欒樹海等21名原告在河北省樂亭縣海悅共計擁有海參養殖池2905.99畝,工廠化養殖5727平方米。在蓬萊19-3油田發生溢油事故後,由於被告沒有及時向社會公佈,致使原告誤將混有油污的海水納入海參養殖池,造成大量海參死亡,經計算損失人民幣約1.4億元。原告就此要求賠償養殖損失共計約1.415億元,鑒定費703萬元。
不過,中海油公司認為,原告沒有提供養殖證,不是當時的實際養殖業主,無權進行索賠,而且原告提供的證據不能證明蓬萊19-3油田溢油事故對其養殖區域造成污染,原告主張的損失與蓬萊19-3油田溢油事故沒有法律上的因果關係。
“聯合調查報告雖然認定了康菲公司是溢油方,但事故的污染範圍不包括21名原告主張的範圍。溢油事故發生時康菲及時向主管機關報告事故情況並採取防污染措施,而且康菲公司接受了行政調解,並且就海洋生態補償設立了相應基金和補償金。”康菲公司稱。
據了解,在2012年4月27日,事故發生將近一年後,國家海洋局對外宣佈,康菲石油和中海油將總計支付16.83億元人民幣,用於海洋生態損失賠償和承擔渤海環境保護的社會責任。但是,多名為山東、河北等地養殖戶提供法律代理服務的律師卻表示,除重災區樂亭縣的漁民得到了一定數目的賠償外,其他受損地區的養殖戶尚未獲得相應補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