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1日至15日北京停售散裝汽油
- 發佈時間:2014-09-29 07:15:00 來源:京華時報 責任編輯:陳晶
昨天,市安監局發佈APEC期間本市危險化學品、煙花爆竹、金屬非金屬礦山和煤礦有關安全生産管理措施的通告。通告顯示,11月1日起,本市散裝汽油銷售管理,原則上停止銷售。
通告顯示,9月30日前,本市加油站要對物防、技防設備設施進行一次全面檢查,確保完好有效。會場駐地及活動場所周邊200米內加油站完善視頻監控系統,制定安全保障和應急方案。
11月1日至11月15日,本市加油站嚴格散裝油銷售管理,原則上停止銷售。同時,要求在此期間本市危險化學品生産廠區和儲存倉庫要實行封閉管理,24小時專人值守。確保視頻監控系統完好,運轉正常。嚴格出入登記制度,嚴禁外界無關車輛、人員入廠入區。
《通知》還強調,10月1日至11月15日,本市煙花爆竹經營單位暫停批發、零售業務,尚未銷售的煙花爆竹集中封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