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地光伏項目棄電高達七成 搶裝隱患開始暴露
- 發佈時間:2015-07-20 09:33:42 來源:經濟參考報 責任編輯:吳起龍
甘肅省酒泉風電基地瓜州北大橋風電場。 記者 連振祥 攝
7月的甘肅河西走廊剛開始其旅遊旺季,從酒泉到敦煌一路往西,戈壁灘上一排排藍色的太陽能電池板在滿眼黃色中異常顯眼,但令人意想不到的是七成的電池板都在“空曬太陽”。
這只是多地光伏電站限電“升級”的一個縮影。記者在調研中發現,今年光伏電站“搶裝潮”式增長和送出通道建設緩慢之間的矛盾加劇,再加上電網調度權下移等人為原因,今年以來甘肅等多地“棄光”、“棄風”現象進一步惡化,限電率從之前的50%上升到70%,嚴重時甚至達到80%。
不容樂觀的是,這些地方的新能源發展熱情仍然高漲,拉閘限電情況或難緩解。在這種情況下,企業投資放緩,在光伏項目審批上開始謹慎、苛刻,部分投資轉移到西藏等地。而且,“搶裝潮”埋下的品質隱患開始暴露,相關部委已經會簽了關於標準體系的工作計劃文件,著手進行標準制定工作。
光伏項目棄電高達七成
7月10日,這已是瓜州的並網光伏電站大面積“被停電”的第10個月,在三峽新能源瓜州雙塔光伏電站逆變器上可以看到,10個組件運作指示燈中僅有3個亮著。
“由於限電措施,目前電站並網消納率已從過去的60%降到了30%,這意味著70%的電量都上不了網,我們還不是限電最嚴重的電站,同地區其他電站的限電程度更高。”該電站的工作人員告訴《經濟參考報》記者。
敦煌的情況如出一轍。敦煌發展改革局局長賈兆傑在近日于敦煌召開的“光伏電站品質標準與投融資風險管控研討會”上介紹,目前當地的消納能力僅為24%,由於限電嚴重,2015年甘肅500MW光伏電站指標並未分配給敦煌,而該地尚有507MW路條等待備案。
“棄光”背後,是電站發展與電網送出通道之間的嚴重不匹配。據了解,甘肅具有豐富的太陽能資源,全省各地年日照時數在1700小時至3320小時之間,自西北向東南逐漸減少。其中敦煌、酒泉所在的河西地區年日照時數在3200小時以上,年太陽總輻射量為640萬千焦每平方米,是甘肅發展光伏發電産業的主要基地。
數據顯示,截至目前,敦煌獲批光電項目1100兆瓦,其中,2009年至2015年分別是20、95、86、590、290、19、10兆瓦。敦煌目前並網光伏電站已達663MW,是6年前的33倍。但嚴峻的現實是,“這座只有20萬人口的旅遊城市無法支撐如此大規模的新能源本地消納,而甘肅本身的電網結構和送出能力也無法支援其電力外送。”中國電科院國家能源太陽能發電(試驗)中心主任張軍軍坦言。
當然,原因並不止於此。《經濟參考報》記者走訪數個電站了解到,之前由西北電網統一負責外送調度,從去年9月份開始,這一工作下放到省級電網,採用聯絡線考核,相當於限制了一個電源線的斷面必須保持一個恒定的送電量,“不管是在沒風沒光還是風光資源特別好的情況下,你也只能發這麼多。”有電站工作人員解釋説。“西北電網的壓力太大,電力接入省並不願意外省新能源搶佔自己的市場,本土火電和新能源競爭也很激烈,西北網不願意讓自己捲入這種矛盾,所以就下放到省一級電網。”
一位不願透露姓名的當地業主則表示,其實限電還是新能源與傳統能源結構衝突導致的,政府不願意犧牲傳統能源的利益來滿足新能源的消納。
值得注意的是,甘肅限電情況加劇並不是孤例。據了解,內蒙古以政府文件規定了限電6%成為常態,新疆的一些光伏電站限電也達到40%左右。而原本發電情況很好的青海格爾木限電比例驟升,近兩月以來,多數時間限電70%以上。
新能源消納能力不足
“會好起來”,記者調研中,企業和地方政府最常提到這句話,幾個電站負責人都在等待敦煌第二台330kV升壓站的投運,“已經建好了,理論上投運後限電會緩解。”
據了解,為了解決並網問題,國家電網在此建設了一座750kV的變電站,2座330kV升壓站以及14座110kV升壓站。2015年6月,國家能源局正式批復《甘肅省河西走廊清潔能源基地建設方案》,提出新建風電項目500萬千瓦、新建光電項目150萬千瓦,並與外送工程同步建成,即酒泉-湖南±800千伏特高壓直流輸電工程。目前該工程已於今年6月3日開工,計劃于2017年建成投運。
據透露,根據規劃整體外送能力約40%給風電、光伏。有光伏企業人士認為,該項目的建設對解決光伏限電影響在15%左右,而風電限電更為嚴重。
不過,令人擔憂的是,雖然國家能源局在過去的幾年內數次重申,棄風、棄光嚴重的地區不得進一步擴大建設規模,但大量的風電場和光伏電站仍在各地迅速鋪開,電站開發商抱著掘金夢想,地方政府試圖借新能源重塑地方經濟。如果按照敦煌“十三五”新能源産業規劃,到2020年,敦煌實現第一個千萬千瓦級的裝機目標,也就是2020年前要完成10GW新能源電站建設,包括光伏、風電、熱發電等。“即使酒泉的±800投運後全部用於敦煌,也無法滿足。”張軍軍稱。
“消納問題仍是制約新能源健康發展的瓶頸,目前由於多種原因造成的棄風、棄光現象,制約了新能源發展。此外,我國傳統的能源結構和冬季供暖期調峰手段單一,造成新能源消納能力不足。”水電水利規劃設計總院新能源部副處長張佳麗坦言。
這一切讓光伏發電企業原來設計的財務收益面臨嚴重考驗,也使得投資回報根本得不到保障。“限電成為現階段困擾企業投資的主要問題,甘肅方面尤為嚴重。”華電福新國核(北京)能源有限公司董事長掌于昶稱。
三峽新能源瓜州雙塔光伏電站工作人員告訴《經濟參考報》記者,受限電影響,公司已減緩了後續的投資。中國進出口銀行業務開發與創新部融資協調處處長姜國棟也表示,現階段五大發電集團在光伏項目的審批上開始審慎,對光伏項目也愈加苛刻,在限電影響下,部分投資轉移至西藏、青海等地。
搶裝潮埋下品質隱患
除了限電風險,自2011年開始中國光伏電站“搶裝潮”式的增量,也暴露出一些行業不得不關注的問題,“部分地區存在同質項目競爭激烈、融資困難、項目建設運作品質差異顯著等現狀,使得光伏行業的可持續性受到很大質疑。”張佳麗介紹説。
杜邦電子與通訊事業部大中國區總裁鄭憲志指出,目前光伏電站作為投融資機構關注的重點投資方向,在中國已成為趨勢。但如何確保此項投資標的能夠高效可靠運營25年,投融資風險的管控成為光伏是否可持續發展非常嚴峻且迫切的問題。各項投融資環節中,政府、投資商、銀行與保險等金融機構看到其背後存在的品質隱患。而對於電站而言,組件與系統是最重要的組成部分,光伏電站的品質、發電量、收益率、價值都與組件系統的品質息息相關。
2015年4月7日,國家能源局下發《關於開展全國光伏發電工程品質檢查的通知》國能新能〔2015〕110號文件。文件指出對光伏電站的品質大檢查,提出針對已投運的地面光伏電站和分佈式光伏發電項目,重點檢查內容包括項目建設運作品質、主要設備及部件品質兩個方面。
來自中國水電水利規劃設計總院新能源部的秦瀟表示,他們正在與中國電科院、CQC、鑒衡認證等部門做國家光伏電站品質檢查的工作,希望及時發現電站中存在或有可能隱含的問題,提出檢測方式。此外,秦瀟還透露,國家能源局科技司已經會簽了關於標準體系的工作計劃文件,科技司在委託水電總院做關於標準實施的反饋機制研究。
此外,隨著電站規模越來越大,資金缺口的問題也愈加突出。據了解,太陽能電站上網電價和補貼標準較高,企業對電價補貼的依賴度較高,而目前可再生能源發電補貼資金撥付不能及時到位,可再生能源補貼的基金徵收來源單一,存在補貼資金髮放滯後現象,補貼資金的拖欠給新能源發電企業帶來嚴重的資金壓力。
姜國棟透露,中國進出口銀行針對光伏行業的貸款餘額為150多億人民幣,從已發放的貸款看,58.8%用於支援電站業務,未來電站業務的貸款比例會更高。工商銀行敦煌支行行長代文玉也表示,工商銀行一直支援光伏電站貸款,以敦煌支行為例,去年15億的貸款中有14億用於光伏等新能源。
目前眾多光伏企業試圖借助“一帶一路”突圍。在姜國棟看來,他更希望中國企業在國內做好後再走出去,而“一帶一路”概念也是中國進出口下一步傾斜的方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