煤電年度談判開幕 運力配置優先鼓勵中長期合同
- 發佈時間:2014-12-08 01:00:09 來源:經濟參考報 責任編輯:馬巾坷
隨著12月5日國家發改委《關於指導2015年煤炭産運需銜接工作的通知》(以下簡稱《通知》)下發,煤電新一輪合同談判正式開幕,在接下來不到一個月的時間裏,雙方將圍繞新的定價及交易方式、合同執行情況等展開博弈。
據《經濟參考報》記者了解,冀中能源、山東能源、兗礦等多家煤炭企業都將在本週舉行各自的煤炭訂貨會。與往年不同的是,今年發改委明確規定,2年期以上的中長期煤炭合同將在鐵路、港航運力配置上得到優先保障,並在日常執行中優先安排運輸。
《通知》明確要求,煤礦企業簽訂的合同量須控制在國家能源局、國家煤礦安監局和中國煤炭工業協會網站公告的生産能力範圍內,並參考實際煤炭發運量;煤礦與電力等需求方簽訂的年度合同,礦點、用戶以及供貨渠道等應與上年保持相對穩定。
與此同時,發改委鼓勵簽訂煤炭中長期合同。對2015年供需雙方簽訂並確認的2年期以上中長期煤炭合同,鐵路、港航企業在運力配置上要予以優先保障,並在日常執行中優先安排運輸。
據《經濟參考報》記者了解,今年山西確定取消鐵路計劃歸口管理、取消在交易中心交易後再行鐵路運力申請錄入的管理模式,變為在12306網站直接申報運力需求。“就像人們現在買火車票一樣,鐵路運輸計劃需求用戶可以直接去鐵路部門報運輸計劃。不過目前這一改革還沒具體落地操作,運力統籌這塊兒還是在交易中心。”山西太原煤炭交易中心人士透露説。
為了避免中長協兌現率偏低的情況,中國煤炭工業協會專門出臺了《煤炭購銷合同示範文本》,在煤炭交易的數量、品質、價格和交貨的約定,數量品質確認和糾紛處理,運輸及貨款的結算與支付,合同保障措施四個方面,制定了15條16款細則。
在河北一家煤炭企業人士看來,這一文本的亮點是將雙方的違約責任規定得更加明確,鼓勵企業簽長協,有利於幫助煤炭企業走出困境。不過,能否真正提高兌現率,依然有待觀察。
此外,定價方式也是每年煤電談判的博弈焦點。據記者了解,本週冀中能源、山東能源、兗礦都將自主舉行煤炭訂貨會,邀請發電、冶金等企業就明年煤電合同進行協商。去年大多數煤炭企業拋出來的定價方案都是基準價再加浮動價,這個基準價主要是參考環渤海動力煤指數,而山西煤炭企業則多了中國太原煤炭價格交易指數這一參考項。
這種區域價格指數定價的特點在今年將更加明顯。“我國産煤地非常分散,構成煤炭價格指數體系後,可以使價格指標更加完善,更能夠反映出産地、消費地甚至一些主要煤炭集散地價格水準的變化。”中國煤炭工業協會副會長姜智敏表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