粵售電改革再破局 首次允許售電企業參與直接交易
- 發佈時間:2016-03-29 07:33:23 來源:中國經濟網 責任編輯:吳起龍
近日,廣東交易中心組織開展了2016年3月份電力集中競爭交易,競價總成交量為10.5億千瓦時,發電企業最終結算的平均降價水準為0.12555元/千瓦時,降價幅度遠超預期。
值得注意的是,此次交易中,共有供應方36家發電企業、需求方81家電力用戶參與,其中需求方中便有9家售電公司。最終共有29家發電企業、80家電力用戶成交,其中有8家售電公司成交,成交電量為68096萬千瓦時。
“這是廣東省乃至全國首次吸納售電企業參與集中競價,售電公司終於登上供電歷史舞臺,也意味著存在一年多的售電公司終於開始售電,其中的意義不言而喻。”資深電改觀察人士展曙光在接受《每日經濟新聞》記者採訪時評價道。
企業用電成本降低1.32億
《每日經濟新聞》記者根據競價總成交量與發電企業最終結算的平均降價水準計算,發電企業最終降價了1.32億元,這也意味著企業用電成本降低了1.32億元,廣東成為電改後全國範圍內發電企業降價水準較高的省份之一。
記者還獲悉,廣東省今年計劃直接交易電量規模約為306億千瓦時,達到2015年省內發電量的8%,以降低企業用電成本。
此前的3月22日,廣東省經信委、國家能源局南方監管局出臺《關於明確2016年售電公司參與直接交易的通知》,通知對售電公司參與競爭交易的電量規模做出了規定:2016年,若月度競爭電量規模大於14億千瓦時,單個售電公司申報競爭電量不可超過當月競爭電量總規模的15%;若月度競爭電量規模小于或等於14億千瓦時,單個售電公司申報競爭電量不可超過2.1億千瓦時,單個售電公司年度累計成交競爭電量的上限不能超過21億千瓦時。
業內人士分析認為,此舉有利於更多的售電公司參與到售電交易中,避免壟斷。國聯證券的研報分析認為,售電公司參與直接交易有利於加速推進廣東省電力體制改革,利好本地擬從事售電業務的發電企業、電氣設備公司和用電企業。
記者了解到,此次參與直接交易的售電公司不乏央企、國企背景,包括深圳能源(000027,SZ)旗下的深圳能源銷售有限公司、粵電力(000539,SZ)旗下的廣東粵電電力銷售有限公司、穗恒運A(000531,SZ)旗下的廣州恒運綜合能源銷售有限公司、華潤電力(00836,HK)旗下的華潤電力(廣東)銷售有限公司,也有少數民營企業背景,包括新奧集團旗下的新奧(廣東)能源銷售公司、深電能銷售有限公司。
業內稱還需累積經驗
雖然售電公司首次參與集中競價意義重大,但作為市場主體的售電商角色依然偏弱。《每日經濟新聞》記者了解到,此次交易中,售電公司只代表了部分工業園區用戶參與競價,不允許代表大工業用戶和發電側購售電,且售電公司沒有開具發票結算的權利。
前述廣東經信委和國家能源局南方監管局出臺的通知也對電費結算做出了規定,明確電費結算仍然依託電網。華北電力大學教授曾鳴在接受記者採訪時表示,此舉在於方便操作,同時避免欠費風險。
與此同時,有業內人士反映,由於對用電企業和售電公司期望降價水準不了解,不少發電企業出現了不理性地大幅度降低電價來爭取市場情況,比如有的發電企業成交時每度電最高降了0.5元。
展曙光表示,目前市場改革才剛剛起步,不少規則仍然需要完善,包括電費結算問題,包括售電公司目前只能代表工業園區用戶,這需要一步步來,“已經往前邁步了,有一句話是‘不怕慢,就怕站’”。
“關於發電企業報價的問題,每家發電企業有自己的報價策略考量,目前大家都沒進入過市場,歸根結底取決企業本身的判斷或心態問題,同時這也是因為經驗不足,隨著時間的推移和經驗的累積,整個規則體系也將逐步完善,上述問題也將得到解決。”展曙光對此表示。
曾鳴也認為,讓售電公司參與直接交易是一次初步嘗試,對管理者和市場主體而言,還需讓規則、模式、架構逐步完善,慢慢累積經驗。
3月24日,國家能源局就向國家電網、南方電網等下發了《關於徵求做好電力市場建設有關工作的通知(徵求意見稿)》,強調要積極培育售電公司,允許售電公司代理工商業用戶參與市場交易或提供售電服務,並且還為售電公司指明瞭商機:10千伏以下用戶可通過售電公司參與直接交易,10千伏及以上用戶則可直接與發電企業交易,也可委託售電公司參與直接交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