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陸核電審批停擺3年尚未重啟 仍需研究論證
- 發佈時間:2014-11-20 07:18:20 來源:中國經濟網 責任編輯:馬巾坷
昨日發佈的 《能源發展戰略行動計劃 (2014-2020年)》(下稱《計劃》)確定,到2020年,核電裝機容量達到5800萬千瓦,在建容量達到3000萬千瓦以上,打消了之前業內關於“十三五”期間將下調核電建設目標的顧慮。
2012年發佈的 《核電中長期發展規劃》確定重啟核電建設,但對於核電安全性的擔憂始終沒有停止。
這種擔憂也體現在此次發佈的《計劃》中。《計劃》提出,將適時在東部沿海地區啟動新的核電項目建設,而對於呼聲不斷的內陸核電建設,《計劃》表示仍需研究論證。
審批停擺3年尚未重啟
2011年以前,業內對於中國核電建設的中長期目標普遍估計為,裝機容量將在2020年達到8000萬千瓦左右,成為非石化能源中的主力。
福島核事故後,中國審批核電新項目的工作至今已蟄伏3年之久。
雖然2012年修訂後的《核電中長期發展規劃》確定了到2020年核電裝機容量達到5800萬千瓦,在建容量達到3000萬千瓦以上的增長目標,但新項目審批始終沒能開閘。
同年公佈的《核電安全規劃》規定,2016年後只有採用第三代技術的核電站才能開工建設,在此之前僅有為數不多的第二代改進型核電站可以開工建設。
“核能已經成為最安全也最高效的能源之一。”中國智密區研究所副所長王長信介紹,我國核電技術處在世界領先水準,具有自主智慧財産權的第三代CAP1400技術非常安全,第四代核電技術也已經進入安裝運作階段。
內陸核電仍需“研究論證”
和新項目審批一同停擺的,還有已經審批通過的多個內陸核電項目。公開資訊顯示,拿到國家能源局首批“路條”的內地核電站包括湖南桃花江核電站、湖北咸寧核電站、江西彭澤核電站建設均已擱置多年。
中國能源研究會副理事長周大地介紹,建設延緩的原因同樣是技術的青黃不接,“原來很多項目用的是二代技術,新規定出來後都得等著三代技術出來。”
2012年10月份國務院召開的一次常務會議決定,“十二五”時期只在沿海安排少數經過充分論證的核電項目廠址,不安排內陸核電項目。
經過幾年斟酌研究,此次發佈的《計劃》對於內陸核電建設的態度是“研究論證”。“目前各方意見表達充分,建與不建主要在於決策。”周大地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