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財政部副部長史耀斌:清費事關煤炭稅費改革成敗

  • 發佈時間:2014-10-23 08:53:44  來源:經濟日報  作者:崔文苑  責任編輯:陳晶

  財政部副部長史耀斌在近日召開的煤炭資源稅費改革工作會上表示,國務院常務會議明確要求此次改革不能增加煤炭企業總體負擔,各地在落實中要切實做好清費工作;要合理擬定適用稅率。

  史耀斌説,此次推出的煤炭資源稅費改革,是《深化財稅體制改革總體方案》通過後在稅制改革上的破題之作,對於推進其他稅種的改革具有重要帶動作用。就資源稅本身而言,此次改革是資源稅整體改革的關鍵步驟,在清理收費、徵收範圍、稅率設計和計徵辦法等方面都取得了重大突破,是繼成品油稅費改革後的又一重大進展。

  長期以來我國煤炭産品價格偏低,一定程度上造成粗放型的開採和消費模式。實施煤炭資源稅費改革,有利於促進煤炭資源合理開採和集約利用。史耀斌指出,清費工作是否到位關係到此次改革的成敗。各地應全面清理涉煤收費基金,將煤炭礦産資源補償費費率降為零,停止徵收煤炭價格調節基金,取消煤炭可持續發展基金、原生礦産品生態補償費、煤炭資源地方經濟發展費。對地方政府違規設立的其他涉煤收費基金,堅決取締。今後實行從價計徵改革的其他資源品目,均比照上述清費原則處理。

  史耀斌還表示,結合資源稅費規模、企業承受能力、煤炭資源稟賦等因素,將煤炭資源稅稅率幅度確定為2%到10%,具體適用稅率由省級政府擬定,報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審批。各地應充分考慮當前煤炭行業的特殊情況,嚴格落實國務院要求,合理擬定稅率標準;要將思想和行動統一到國務院的決策部署上來,精心組織,紮實工作,打好煤炭資源稅費改革這關鍵一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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