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承諾2020年碳減排40%-45% 利好可再生能源
- 發佈時間:2014-09-25 09:38:00 來源:中國經濟網 責任編輯:馬巾坷
和以往有所不同的是,2014聯合國氣候峰會釋放出一系列商界行動的資訊與投資機會。
當地時間9月23日,政府、投資實體和金融機構共同宣佈將在2015年底之前籌集超過2000億美元,為低碳項目提供資金支援,擴大有利潤回報的投資機會。屆時,全球各國將有望在巴黎氣候變化大會(COP21)達成一個新的減排協議。聯合國方面表示,這意味著,哥本哈根氣候變化大會最早倡導的2020年之前每年籌集1000億美元的努力有望實現。
據悉,這些資金當中包括提供給綠色氣候基金(GCF)的初始資金。該基金于2011年南非德班氣候變化大會期間建立,是企業界參與政府相關減排與融資承諾的重要機制。
當天參與承諾籌集2000億美元的企業包括一些重要的金融機構、養老基金、保險公司、區域發展銀行以及商業銀行等。聯合國表示,私人領域的這一承諾是基於這些金融機構前所未有的聯合行動。
在23日當天法國承諾向綠色氣候基金提供10億美元之前,發達國家對於該基金的大額捐款十分有限,因此該基金將籌資目標指向私人領域。
與此同時,中國承諾向一些應對氣候變化項目提供資金。中國國務院副總理張高麗在聯合國氣候峰會上表示,中國將大力推進應對氣候變化南南合作,從明年開始在現有基礎上把援助資金增加一倍,並建立應對氣候變化南南合作基金。與此同時,他透露中方將提供600萬美元支援聯合國秘書長推動應對氣候變化南南合作。
在私人部門看來,這些大規模的融資行動表明未來氣候變化和可持續發展領域的資金流動將更加頻繁,意味著一系列潛在的商業機會。
“公司和其他商界機構會對政策規定做出反應,而政府則必須設定好規則。”麥肯錫能源與城市化總監喬納森·沃策爾(Jonathan Woetzel)此前接受記者採訪時表示。他認為,商機將存在於能源利用效率、可再生能源的全球化産業鏈、基礎建設等諸多方面。
中國明確減排承諾
包括中美在內的多個國家都在2014聯合國氣候峰會上承諾,將在明年拿出2020年之後的具體減排目標,這不僅意味著明年巴黎大會出臺進一步實質性且具有約束力的協議可能性增加,同時顯示減排需求的增長將延續到至少6年之後。
張高麗表示,中國近期剛出臺《國家應對氣候變化規則(2014-2020)》這一國家專項規劃,確保實現2020年碳排放強度比2005年下降40%-45%。同時值得注意的是,他在談到2020年後應對氣候變化行動目標時表示,中國將努力爭取二氧化碳排放總量儘早達到峰值。國家發改委副主任解振華當天也表示,目前正在論證何時將有可能達到峰值。
這意味著中國減少碳排放絕對總量的路線圖正在形成。解振華在當天下午舉行的新聞發佈會上表示,中國希望努力完成40%-45%這一減排目標的上限,而明年第一季度中國將爭取向世界公佈2020年之後的減排目標。
根據中方提供的數據,相比2005年,中國在2013年碳排放強度已經下降了28.5%,相當於少排放25億噸二氧化碳。
根據這一數據粗略計算,如果中國能夠到達目標上限,那麼到2020年將在2005年的基礎上共減少排放二氧化碳約40億噸。這意味著接下來6年時間,中國還有減排約15億噸的任務。
解振華在發佈會上表示,提高能源利用效率和調整能源結構是減排的重要途徑。
“能源效率(行業)將獲利頗多。”沃策爾告訴記者,“如果想要在可持續發展方面進行商業投資,首先就是在能源效率領域。這十分明顯,因為這可以幫助企業減少成本,增加回報。”
他認為,中國在這一方面的確有強大的競爭力,尤其圍繞壓縮資本的成本這一點。他表示,尤其在能源密集型行業,中國企業只需投入大約相當於一些國際企業60%-70%的成本來建造工廠等,這就是一個巨大的優勢。
可再生能源商機
解振華在新聞發佈會上表示,截止到2013年中國的非化石能源比重佔到9.8%,而2020年之後中國將作出更大努力,非化石能源在一次能源消費中的比重會有顯著提高。
這使得中國對於可再生能源的重視再次加強。
這與近來頻頻傳出的可再生能源配額制即將出臺的消息呼應。如果這一消息屬實,那麼方案出臺後,各地的電網企業將被分配到可再生能源電力的配額指標,其執行情況將被監測和考核。
沃策爾向記者表示,在可再生能源領域,中國企業必須隨時注意到,這是一個全球化的價值産業鏈。
“現在真正的問題是,中國是否在國內創造了可再生能源的市場?確實在某些地方,已經有不少這樣的需求,比如在風能、核能等,太陽能領域也在逐步靠攏。”他説。
他認為,中國對於可再生能源需求很大,大部分都是工業需求,因此企業必須學會一步步做好全球性的商業佈局:“中國在目前的時點,不需要成為技術發展國,而是從其他地方引進公認的技術,然後商業化,提高效率、降低成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