澎湃新聞獲悉,《全國統一電力市場發展規劃藍皮書》(下稱《藍皮書》)發佈會11月29日在京舉行。結合我國能源轉型發展的趨勢和節奏,《藍皮書》首次明確了全國統一電力市場發展的路線圖和時間表,為我國電力市場的健康、有序、高效發展提供了明確方向。
作為構建全國統一大市場的重點任務,全國統一電力市場的推進與能源市場化改革備受各方關注。2022年1月,經第十九屆中央全面深化改革委員會第二十二次會議審議通過,國家發改委、國家能源局印發《關於加快建設全國統一電力市場體系的指導意見》,提出要健全多層次統一電力市場體系。2024年7月,黨的二十屆三中全會提出“深化能源管理體制改革,建設全國統一電力市場”。
在新型電力系統中,新能源佔比持續上升、電網結構日趨複雜、安全穩定要求不斷提高,傳統的計劃為主、分區平衡的市場模式已難以為繼,須過渡到市場為主、全國統籌模式。《藍皮書》提出統一電力市場“三步走”戰略,即2025年初步建成、2029年全面建成、2035年完善提升。國家能源局黨組成員、副局長宋宏坤在發佈會上表示,建設全國統一電力市場,是進入新發展階段縱深推進電力體制改革的關鍵環節。
市場環境深刻變化
近年來,我國電力市場化改革成效顯著。今年前10個月,全國市場交易電量5.1萬億千瓦時,佔全社會用電量比重從2016年的17%上升到62%,實現了傳統“計劃電”向“市場電”的穩步轉型;跨省跨區市場化交易電量1.07萬億千瓦時,有效發揮了省間電力互濟保供作用;電力現貨市場進入轉正式運作階段,現貨市場電力價格信號能夠充分反映不同時段和不同地點的電力供需水準;新能源入市節奏進一步加快。
截至10月底,我國新能源發電裝機規模已達到13.25億千瓦、佔全國總發電裝機比重為41.48%,超過煤電裝機4.5個百分點。
中國電力企業聯合會(下稱中電聯)黨委書記、常務副理事長楊昆介紹,隨著新能源裝機比重的快速提升,加之一次能源價格的波動、用電負荷的增長以及極端氣候變化等多重因素影響,電力系統運作和電力市場運營發生著深刻變化。這些都對電力體制改革提出更高要求,亟需加強頂層設計。
為此,由國家能源局統籌組織,中電聯發揮行業協會作用,電網企業、發電企業、研究機構和高校等20余家單位共同參與,歷經10個多月時間,經過深入調研、反覆論證,編制完成《藍皮書》。
“雙碳”目標背景下,新能源逐步轉為主體能源,新型電力系統不僅需要技術突破,更需市場機制破冰。國家能源局監管總監黃學農在發佈《藍皮書》時稱,我國電力市場建設仍面臨一系列問題挑戰,統一電力市場建設在近中期需完成構建多層次統一電力市場架構、功能完備和品種齊全的市場體系、適應綠色低碳轉型的市場機制、系統安全充裕靈活互動的市場機制、統一開放公平有序的市場運營機制等8項重點任務。
“三步走”戰略
《藍皮書》提出目標,到2025年,初步建成全國統一電力市場,電力市場頂層設計基本完善,實現全國基礎性交易規則和技術標準基本規範統一。跨省跨區市場與省(區、市)/區域市場實現有序銜接、協同運作。電力市場化交易規模顯著提高,促進新能源、儲能等綠色低碳産業發展的市場交易和價格機制初步形成。監管法規和政策逐步完善,監管效能不斷提升。
到2029年,全面建成全國統一電力市場,推動市場基礎制度規則統一、市場監管公平統一、市場設施高標準聯通。完善國家層面“1+N”基礎規則體系和全國統一的技術標準,實現全國統一準入註冊、統一服務規範、統一計量結算。實現省級現貨市場全覆蓋,新能源全面參與市場交易,促進跨省跨區市場與省(區、市)/區域市場有機融合、協同運作,推動跨省跨區電力市場化交易。全國統一電力市場功能基本完善,形成國家電力市場,各類經營主體平等競爭、自主選擇,電力資源在全國更大範圍內得到優化配置。
到2035年,完善全國統一電力市場,支撐高水準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的全面建成,激發全社會內生動力和創新活力。實現全國統一基本規則、統一技術標準、統一運營平臺、統一市場監管。多層次市場全面融合,市場環境更加公平、更有活力,電價機制能夠充分反映各類資源價值,全面實現電力資源在全國範圍內的優化配置和高效利用。
發佈會上,中電聯監事長潘躍龍對《藍皮書》進行解讀。他稱,電力市場改革作為國家能源戰略的重要組成部分,須與國家的長遠目標相一致。到2035年,全國統一電力市場將形成源網荷儲各類主體協同互動、自由競爭的市場格局;新能源常態化參與電力市場機制更加健全,保障新能源合理收益、體現新能源環境屬性等相關機制充分發揮作用;由市場形成的價格機制進一步完備,充分發揮市場價格信號對於電力發展、規劃、投資和消費的引導作用。
澎湃新聞注意到,圍繞近中期重點任務,《藍皮書》提出暢通國家電網、南方電網和內蒙古電網經營範圍內的電力交易,推動省際跨經營區常態化市場交易,實現電力資源在全國更大範圍內的互濟和優化配置;推動建設“中長期+現貨+輔助服務+容量”的標準化電力市場架構,形成多品種市場高效銜接的標準化市場模式;逐步擴大跨省跨區市場化交易規模;結合各地區能源轉型進度動態調整容量電價水準、適用範圍和考核機制;探索輸電通道市場化使用方式,逐步形成更加靈活的輸電權分配機制;2029年前,實現新能源全面參與市場,穩妥推進水電、核電和分佈式新能源市場化步伐,在保障能源安全的基礎上按需入市;推動用戶側參與電力市場,探索建立用戶側調節資源的省間互濟共用機制等。
(責任編輯:朱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