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30日,國家發展改革委、工業和資訊化部、住房和城鄉建設部、交通運輸部、國家能源局、國家數據局聯合對外發佈《關於大力實施可再生能源替代行動的指導意見》(以下簡稱《意見》),旨在促進綠色低碳迴圈發展經濟體系建設,推動形成綠色低碳的生産方式和生活方式。
《意見》提出,“十四五”重點領域可再生能源替代取得積極進展,2025年全國可再生能源消費量達到11億噸標煤以上。“十五五”各領域優先利用可再生能源的生産生活方式基本形成,2030年全國可再生能源消費量達到15億噸標煤以上,有力支撐實現2030年碳達峰目標。
從內容上看,《意見》從四方面明確了17項具體措施。首先,在著力提升可再生能源安全可靠替代能力方面,《意見》提出,要全面提升可再生能源供給能力。包括加快推進以沙漠、戈壁、荒漠地區為重點的大型風電光伏基地建設,推動海上風電集群化開發。穩步發展生物質發電,推動光熱發電規模化發展。因地制宜發展生物天然氣和生物柴油、生物航煤等綠色燃料,積極有序發展可再生能源制氫。另外,還要加快可再生能源配套基礎設施建設。深入挖掘需求側資源調控潛力。多元提升電力系統調節能力。
其次,在加快推進重點領域可再生能源替代應用方面,《意見》稱,要協同推進工業用能綠色低碳轉型。加快交通運輸和可再生能源融合互動。深化建築可再生能源整合應用。全面支援農業農村用能清潔化現代化。統籌新基建和可再生能源開發利用。
其中,在統籌新基建和可再生能源開發利用上,《意見》進一步明確,要優化新型基礎設施空間佈局,推動5G基站、數據中心、超算中心等與光伏、熱泵、儲能等融合發展。推動人工智慧、物聯網、區塊鏈等與可再生能源深度融合發展。支援新型基礎設施發展綠電直供、源網荷儲一體化項目,開展綠證綠電交易和“綠電園區”建設,提高“東數西算”等戰略工程中的新能源電力消費佔比等。
再次,在積極推動可再生能源替代創新試點方面,《意見》稱,要推動光儲端信産業融合創新,探索開展光儲充放一體化試點。支援園區、企業、大型公共建築等開展發供用高比例新能源試點,大幅提升新能源電力消費佔比。在具備基礎的國家和省級經濟開發區,以市場化方式打造新增能源消費100%由可再生能源供給的綠色能源試點園區。
盤古智庫高級研究員吳琦在接受《證券日報》記者採訪時表示:“《意見》從多個方面部署推動可再生能源替代行動,旨在保證能源安全穩定的前提下,通過推進能源綠色低碳化進程,全面構建適應新能源特點、以可再生能源能源為主體的能源結構、以安全綠色低碳智慧為特徵的現代能源體系。”
在吳琦看來,第一,安全是前提,能源綠色低碳轉型也必須建立在能源穩定安全的前提之下,應做到“先立後破”;第二,還要充分考慮市場消費需求,解決好中國能源尤其是新能源生産消費區域分佈不均衡、發電和用能時間不匹配的問題;第三,融合是根本,因此,需協同推進可再生能源與工業、交通、建築、農業農村等領域融合替代,推動重點領域用能轉型;第四,科技是引領,亟須加快煤炭清潔低碳利用技術的研發,加快適合新能源特點的關鍵核心技術研發,推動煤炭和新能源優化組合,建立以可再生能源為主體的低碳綠色電力系統。
最後,為強化可再生能源替代保障,《意見》圍繞健全法律法規標準,完善綠色能源消費機制,落實科技財政金融支援政策,健全市場機制和價格機制,深化推進國際合作以及加強宣傳引導等方面作出了具體要求。僅就其中的科技財政金融支援政策來看,《意見》強調,鼓勵開展信貸産品和服務創新,按照市場化法治化原則提供長期穩定融資支援。
(責任編輯:譚夢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