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國將力爭2020年煤炭消費比重降到62%以內
- 發佈時間:2014-09-19 20:04:33 來源:新華網 責任編輯:孫業文
為進一步提升煤電高效清潔發展水準,國家發展改革委、環境保護部、國家能源局日前聯合製定並出臺了《煤電節能減排升級與改造行動計劃(2014-2020年)》。
行動計劃提出,要加快燃煤發電升級與改造,努力實現供電煤耗、污染排放、煤炭佔能源消費比重“三降低”和安全運作品質、技術裝備水準、電煤佔煤炭消費比重“三提高”,打造高效清潔可持續發展的煤電産業“升級版”。
2020年煤炭消費比重降到62%以內
行動計劃明確,全國新建燃煤發電機組平均供電煤耗低於300克標準煤/千瓦時;東部地區新建燃煤發電機組大氣污染物排放濃度基本達到燃氣輪機組排放限值,中部地區新建機組原則上接近或達到燃氣輪機組排放限值,鼓勵西部地區新建機組接近或達到燃氣輪機組排放限值。
行動計劃提出,到2020年,現役燃煤發電機組改造後平均供電煤耗低於310克/千瓦時,其中現役60萬千瓦及以上機組(除空冷機組外)改造後平均供電煤耗低於300克/千瓦時。東部地區現役30萬千瓦及以上公用燃煤發電機組、10萬千瓦及以上自備燃煤發電機組以及其他有條件的燃煤發電機組,改造後大氣污染物排放濃度基本達到燃氣輪機組排放限值。
行動計劃強調,在執行更嚴格能效環保標準的前提下,到2020年,力爭使煤炭佔一次能源消費比重下降到62%以內,電煤佔煤炭消費比重提高到60%以上。
2020年前淘汰落後火電機組1000萬千瓦以上
行動計劃提出,加強新建機組準入控制,嚴格能效準入門檻,同時嚴控大氣污染物排放。新建燃煤發電機組應同步建設先進高效脫硫、脫硝和除塵設施,不得設置煙氣旁路通道。
行動計劃明確,嚴格按照能效、環保準入標準佈局新建燃煤發電項目。京津冀、長三角、珠三角等區域新建項目禁止配套建設自備燃煤電站。除熱電聯産外,禁止審批新建燃煤發電項目。同時,要積極發展熱電聯産,到2020年,燃煤熱電機組裝機容量佔煤電總裝機容量比重力爭達到28%。
在加快現役機組改造升級方面,行動計劃提出,深入淘汰落後産能,2020年前,力爭淘汰落後火電機組1000萬千瓦以上。實施綜合節能改造,力爭2015年前完成改造機組容量1.5億千瓦,“十三五”期間完成3.5億千瓦。
同時,推進環保設施改造。穩步推進東部地區現役30萬千瓦及以上公用燃煤發電機組和有條件的30萬千瓦以下公用燃煤發電機組實施大氣污染物排放濃度基本達到燃氣輪機組排放限值的環保改造,2014年啟動800萬千瓦機組改造示範項目,2020年前力爭完成改造機組容量1.5億千瓦以上。
此外,強化自備機組節能減排。在氣源有保障的條件下,京津冀區域城市建成區、長三角城市群、珠三角區域到2017年基本完成自備燃煤電站的天然氣替代改造任務。
禁止進口劣質煤炭用於發電
行動計劃提出,鼓勵採用低硫分低灰分優質燃煤,限制高硫分高灰分煤炭的開採和異地利用,禁止進口劣質煤炭用於發電。同時,對大氣污染物排放濃度接近或達到燃氣輪機組排放限值的燃煤發電機組,可在一定期限內增加其發電利用小時數。此外,實行煤電節能減排與新建項目掛鉤,能效和環保指標先進的新建燃煤發電項目應優先納入各省(區、市)年度火電建設方案。
在價格稅費政策方面,行動計劃提出,研究對大氣污染物排放濃度接近或達到燃氣輪機組排放限值的燃煤發電機組電價支援政策。同時,支援有條件的地區實行差別化排污收費政策。
行動計劃還提出,國家發展改革委、環境保護部、國家能源局會同有關部門制定考核辦法,每年對各省區市、中央發電企業上年度煤電節能減排升級與改造目標任務完成情況進行考核,考核結果及時向社會公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