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4日午間,針對有關“娃哈哈創始人宗慶後涉嫌原始股騙局”的新聞報道,娃哈哈集團官方微網志發佈澄清聲明稱,經核實,該等新聞報道與事實不符,公司與報道中提及的涉嫌“原始股騙局”的“微達公司”並無關聯。
9月4日,有報道稱,娃哈哈集團創始人宗慶後給一個疑似“傳銷+非法集資”的組織站臺,他還和這家河南微達公司聯合推出“娃哈哈秘寶飲品”。
來源:“娃哈哈”微網志
4日午間,娃哈哈指出,近日,發現網路上出現有關“娃哈哈集團宗慶後先生涉嫌原始股騙局”的新聞報道。經核查,該等新聞報道與事實不符。
娃哈哈表示,公司與新聞報道提及的涉嫌“原始股騙局”的“微達公司”並無關聯。公司與北京賽智生物製品有限公司(“賽智公司”)于2020年5月簽署了《商標使用許可合同》,授權賽智公司在蜂蜜製品上使用“娃哈哈”商標,並由賽智公司依法自行生産和銷售授權産品,“微達公司”係賽智公司下屬經銷企業。
娃哈哈稱,鋻於“微達公司”被曝涉嫌違法違規行為,賽智公司未盡到對下屬經銷企業進行嚴格審查和管理的義務,並對公司及宗慶後的聲譽造成極大的負面影響,已依約終止賽智公司的商標授權,並追究相關法律責任。
中國政法大學智慧財産權研究中心特約研究員趙佔領對中新經緯客戶端表示,娃哈哈公司與賽智公司之間是商標許可使用關係,微達公司係賽智公司的經銷商,兩者之間不存在股權關係,也非關聯企業。因此對於微達公司的行為,即使涉嫌傳銷或非法集資,只要娃哈哈公司沒有直接參與,對此並不承擔法律責任。如果加盟入會這種行銷模式違法,應由提出相關模式的微達公司承擔責任。
天眼查APP數據顯示,北京賽智生物製品有限公司成立於2001年9月,法人代表為張璟琳,註冊資本1200萬人民幣,經營範圍涉及銷售食品;委託生産保健食品;生物技術開發及轉讓、技術服務;承辦展覽展示;組織文化藝術交流活動(演出、棋牌除外);投資諮詢;企業形象策劃等。
河南微達共用智慧科技有限公司成立於2011年7月,法人代表為瞿福學,註冊資本9000萬人民幣,經營範圍涉及電腦軟體技術開發;企業管理諮詢;企業行銷策劃;教育資訊諮詢;會議會展服務;大數據技術開發、技術服務;雲計算技術開發、技術服務;文化藝術交流活動策劃;體育活動賽事策劃;設計、製作、代理、發佈國內廣告業務等。
(責任編輯:張倩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