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深圳市市場監督管理局網站公示行政處罰決定書顯示,對深圳市富安娜電子商務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富安娜電商”)違反價格法案作出處罰,深圳市市場監督管理局南山監管局沒收富安娜電商違法所得人民幣3.27萬元。
深圳市市場監督管理局南山監管局處罰依據為《價格違法行為行政處罰規定》第七條、《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處罰法》第二十七條規定。
《價格違法行為行政處罰規定》第七條:經營者不執行政府指導價、政府定價,有下列行為之一的,責令改正,沒收違法所得,可以並處違法所得5倍以下的罰款;沒有違法所得的,可以處2萬元以上20萬元以下的罰款;情節嚴重的,責令停業整頓。
上述行為包括:一、超出政府指導價浮動幅度制定價格的;二、高於或者低於政府定價制定價格的;三、擅自製定屬於政府指導價、政府定價範圍內的商品或者服務價格的;四、提前或者推遲執行政府指導價、政府定價的;五、自立收費項目或者自定標準收費的;六、採取分解收費項目、重復收費、擴大收費範圍等方式變相提高收費標準的;七、對政府明令取消的收費項目繼續收費的;八、違反規定以保證金、抵押金等形式變相收費的;九、強制或者變相強制服務並收費的;十、不按照規定提供服務而收取費用的;十一、不執行政府指導價、政府定價的其他行為。
《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處罰法》第二十七條:當事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應當依法從輕或者減輕行政處罰:一、主動消除或者減輕違法行為危害後果的;二、受他人脅迫有違法行為的;三、配合行政機關查處違法行為有立功表現的;四、其他依法從輕或者減輕行政處罰的。違法行為輕微並及時糾正,沒有造成危害後果的,不予行政處罰。
富安娜電商成立於2010年10月12日,是深圳市富安娜家居用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富安娜”,股票代碼:002327)旗下全資子公司。其股東結構如下:富安娜持股100%,認繳出資1000萬元。
富安娜披露2019年半年度報告顯示,富安娜電商主要業務為購銷。其營業收入為3.75億元,營業利潤為2645.38萬元。
2019年上半年,富安娜實現營業收入11.05億元,較去年同期下滑3.58%,其中,經銷商業務收入佔比約為23%,直營門店佔比約為28%,電商業務收入佔比約為36%,其他業務(包括團購和家居)佔比約為13%;2019年上半年,歸屬於上市公司股東的凈利潤為1.55億元,較去年同期下滑16.22%,凈利潤下滑的幅度大於營業收入下滑的幅度主要原因是凈利潤率最高的經銷商業務佔比下降較大,同期下降約10%。
官網顯示,富安娜成立於1994年,是一家集研發、設計、生産、行銷和物流於一體的綜合型家居企業。創立“富安娜”、“維莎”、“馨而樂”、“酷奇智”、“聖之花”、“富安娜美家”“六大品牌,並於2009年12月在深圳股票市場上市。
(責任編輯:趙金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