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暗訪北京霄雲路和合谷:做飯捅垃圾用同一鏟子
- 發佈時間:2016-04-06 08:56:35 來源:京華時報 責任編輯:王斌
和合谷霄雲路店,位於朝陽區霞光裏附近,周邊很多寫字樓,每天食客絡繹不絕。近日,京華時報記者以應聘為由進入該店進行暗訪。記者暗訪期間發現,該店存在將剩包子加熱後再賣、雞肉包裝保質期隨便改等現象。此外,該店衛生條件堪憂,員工用擦完下水槽後的抹布擦餐盒,部分員工如廁後不洗手就直接製作食品,更有甚者,員工做飯和捅垃圾用同一把刮鏟。對此,該店員工稱,“在店裏做事,不應太認真,否則會很累。”
□進店暗訪
剩包子冷藏後加熱再賣
和合谷霄雲路店銷售早、中、晚小吃快餐,大廳裏有10余張桌子,面積雖然不大,但每天客流不斷,尤其每天早餐和午餐,顧客有時排長隊。
4月1日上午,該店早餐賣剩下3個包子,員工將其放在操作臺上的一個餐盒裏,經理讓一名員工把它裝入袋子,隨後放入冰箱。據一名員工介紹,“包子到店保質期是4天,一般加熱後賣不完,就再放入冰箱保存。而按照公司規定,加熱後賣不完的包子不能再賣,都要廢棄,但具體下來到店裏怎麼做,那都是領導的事。”
記者追問該員工,包子加熱後賣不完再放入冰箱,不廢棄,公司檢查到後有何處罰。該員工笑了笑説:“這你得問領導了,我也不好解釋。”
當天上午,另一名員工走到後廚,打開冰箱後,看到裏面只有賣剩下的3個包子,表情驚訝地説:“早餐賣這麼乾淨,今天這是什麼情況?”
記者暗訪發現,像這種現象該店很普遍,大家都是睜一隻眼閉一隻眼,明知道公司不允許,但也沒有人員進行制止。有時包子剩下多的話,員工就用保鮮膜包裹著,上面再用筆寫上標簽,加熱後再售賣。
雞肉包裝保質期隨便改
4月1日上午,記者注意到,該店使用的雞肉用塑膠袋包裝,員工拆開包裝後,再用保鮮膜包裹雞肉,員工用筆在標簽上填寫生産日期、解凍日期和保質期等。
該店一名老員工介紹,雞肉拆開包裝放入冷藏櫃後,一般保質期為2天,不拆就是6天,如果賣不完,重寫個標簽貼上,時間隨便填。同時,該員工告訴記者:“這種做法是違規的,只有你自己心裏知道,按道理超過保質期就得扔掉,公司規定肯定是不允許的。”
“之前的雞肉賣不完也是改個標簽,那都是當班經理幹的事。”該員工透露,一般情況下儘量少拆,賣完後再拆,或者根據當天客流,儘量當晚都賣完,“總之,怎麼樣也不能讓公司查到過期食品,那就麻煩了”。該員工也認為,“這種行為屬於弄虛作假、欺騙上級,這樣做不對,咱們只是幹活的,當班經理責任大”。
該員工叮囑記者,煎出的雞肉按規定保質期半小時,半個小時後如果賣不掉,就得扔掉,“但咱們的還得繼續賣,如果扔掉,你看經理不批評你才怪”。但如果公司下來檢查詢問的話,你説保質期半個小時就成。
記者在暗訪過程中發現,該店員工煎出的雞肉,多數都超過半個小時,但均未被扔掉,而是繼續賣。該店一員工稱,去年12月份左右,店裏因為發現有過期食品,被上級檢查過一次,店長、幾個助理全年的獎金都扣了。
據和合谷官網顯示,北京和合谷餐飲管理有限公司成立於2003年底,2004年3月開出第一家店。目前和合谷在北京、天津、河北等地共有店舖百餘家。
和合谷也成為了國內首家獲得“全國營養健康餐飲示範單位”榮譽稱號的快餐企業,已連續三年榮獲“北京餐飲十大品牌”、連續四年榮獲“北京餐飲企業50強”,被中央組織部授予“全國先進基層黨組織”的殊榮,連續9年被評為“北京市和諧勞動關係先進單位”,並先後榮獲“北京市文明單位標兵”、“北京市安康企業”、“企業信用評價AAA級信用企業”、“中國快餐最具成長性品牌企業”、“全國餐飲業優秀企業”等。
>>公司背景
“全國餐飲業優秀企業”
□衛生環境
抹布擦完下水槽再擦食具
記者暗訪發現,該店後廚邊上的清潔池使用率最高,洗米、餐盒清洗及後廚鍋的除垢均在該池中進行。清潔池上擺放4塊綠色抹布,但使用時未做到專布專用。
3月28日下午,該店一名老員工教記者清洗水槽和濾水箱等程式,並要求這項工作每天下班前都要進行。隨後,該店員工掀開下水道水槽上面的不銹鋼蓋子,順手拿起一塊抹布擦拭。不銹鋼下水槽有1米多長、30釐米寬左右,蓋子上面沾滿了灰塵和臟物,臟水都流到了旁邊水池未來得及清洗的盛菜用餐盒上。
記者表示,“人在下水槽蓋子上來回行走,用清潔布擦拭不臟嗎?”該員工稱,“那不在這兒沖洗在哪洗,倒上洗潔精刷乾淨就行了”。
隨後,該員工把下水管道下面的濾水箱打開,把裏面米飯等廚余垃圾倒出後,又用清洗布擦拭表面的臟物。記者當場提出質疑:“清洗布混用有區分嗎?有無專門擦拭餐盒的清洗布?”該員工表示,“沒有,哪能分那麼細,就這麼一大堆,洗什麼都是它。”
記者暗訪期間,類似的工作每天都要做。此外,員工還用該抹布擦洗菜刀和切肉的砧板等廚具。
做飯和捅垃圾同用一把鏟
3月30日中午,一名員工用鐵板燒煎完雞肉後,看到旁邊垃圾桶裏的垃圾快冒出來時,他隨身用鐵板燒刮鏟,直接把垃圾捅下去,隨後將刮鏟重新放回鐵板燒操作臺。記者注意到,類似這種情況,該店員工都是如此操作,即便是捅完垃圾後,刮鏟上沾滿了灰塵,都不會進行任何清洗。
此外,記者從該店張貼的《北京市衛生監督所》頒布的“廚房衛生制度”第六條規定了解到:“加工場所內的垃圾桶應加蓋,及時清運。”而實際過程中,該店後廚加工場所內的兩個垃圾桶均未加蓋,暴露于空氣中,其中一個垃圾桶緊挨煎雞板、托盤、鑷子和煎雞蛋工具。
員工如廁不洗手回來直接就做飯
記者暗訪期間,該店經理讓記者將蒸包子的籠布洗凈後,搭到管道把手上。記者注意到,管道把手上落有很多灰塵,同時沾有發黑的油漬。而當記者質疑籠布會被弄臟時,反而遭到另一名員工批評:“領導讓咋辦就咋辦,不要管閒事。”
此外,記者還注意到,個別員工穿著工作服如廁後不洗手,直接製作食品。”而店裏張貼的《食品從業人員個人衛生制度》第四、六條明確規定,“操作前手部應洗凈,操作時手部應保持清潔,接觸直接入口食品時,手部還應進行消毒;入廁前必須換工作服,出廁後必須洗手。”
此外,記者注意到,後廚內廚師們統一佩戴的一次性帽子,未遮擋耳朵,而之前經理告誡大家:“如果公司來檢查了,一定要把耳朵包裹住,避免頭髮掉進食品內。”
□監管漏洞
入職未有任何培訓
3月31日上午,記者以加盟者身份,致電和合谷總部公司諮詢新入職員工是否需要培訓。和合谷營運部一名工作人員稱,“當然得培訓,先培訓再上崗是必須的。”而另一名加盟部員工表示,“肯定要培訓,有50小時的培訓表。”
而在實際操作中,記者在面試時提交了一份個人資料,隨後就被安排到了店內上班,並由一名老員工進行指導。在該店近一週的工作時間內,也未接到任何關於公司培訓的通知。據其他員工介紹,他們入職時也都沒有任何培訓,店方只安排了一名老員工帶教。
□員工態度
“做事不應太認真”
“該店所有食品均按先進先出原則,這樣才不會浪費太多。”一名員工表示,“在店裏做事,不應太認真,否則會很累。”
按照店內要求,員工洗米時要用雙手,並在桶裏反覆攪拌,洗上幾遍才可以。而實際過程中,一名員工稱,有時水比較涼,就用勺子代替,在裏面攪攪就行,但這種行為是店裏不允許的。
另一名員工坦言:“洗蒸飯鍋也是如此,他以前根本不洗,把洗好的米直接倒進鍋裏,只要不被領導發現就行。”清潔衛生方面,該員工稱,“表面看到的地方擦乾凈,內側、裏面看不見的地方就不用管。”
□專家觀點
次日加熱後再賣違反承諾屬欺詐
中國法學會食品安全法治研究中心主任王偉國稱,不管是雞肉還是包子,這些問題的最大難度在於取證困難,特別是對普通消費者而言,更是如此。因包子的保質期未有強制性規定,但如果公司規定當天賣不完就廢棄掉,就屬於公司對外做出了承諾,次日加熱後仍銷售,就是違反了承諾,再聲稱是當天的包子,就是欺詐了。
王偉國表示,消費者可以在未受到損害時按合同關係維權,在受到損害時按侵權糾紛維權。執法機關如果認定包子的保質期為當天,第二天銷售的行為就要按超過保質期食品處罰。
益清(北京)律師事務所王年華律師稱,依據《食品標識管理規定》(國家品質監督檢驗檢疫總局令第123號)第三十二條,偽造或者虛假標注食品生産日期和保質期的,責令限期改正,處以500至1萬元罰款;情節嚴重,造成後果的,依照有關法律、行政法規規定進行處罰。經營者在食品保質期臨界前,擅自更改生産日期,對消費者構成欺詐行為,亦潛在食品安全風險。雞肉和包子均屬於欺詐消費,違反公司對外的承諾也是欺詐。
王律師表示,如果消費者主張經營者的經營行為構成欺詐,要求經營者承擔懲罰性賠償責任的,應當按照現行《消費者權益保護法》第五十五條的規定,判令經營者承擔三倍的懲罰性賠償責任。
如果懲罰性賠償的金額不足500元的,可以按500元數額主張;如果消費者主張其購買的食品不符合食品安全標準,可以按照《食品安全法》的規定,要求食品生産者或者銷售者承擔十倍價款的懲罰性賠償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