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豐田凱美瑞才買2年淩晨自燃 車主訴車商索賠25萬

  • 發佈時間:2015-10-26 08:18:33  來源:京華時報  作者:張淑玲  責任編輯:王斌

  才買了兩年的豐田凱美瑞轎車在一淩晨突然自燃燒成空殼,車主戴女士將經銷商北京奧吉通豐瑞汽車銷售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奧吉通公司)訴至法院並索賠25萬餘元。最近,朝陽法院開庭審理該案,車輛生産商廣汽豐田汽車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廣汽公司)作為第三人出庭。

  戴女士訴稱,2013年3月25日,其花18萬餘元從奧吉通公司買了一輛豐田凱美瑞轎車。今年4月25日晚10時,其將車停在河北省定州市親戚家大門口。4月26日淩晨2時,其被鄰居叫醒,發現該輛車著火了,便撥打119報警。40分鐘後,定州公安消防大隊趕來時,車輛已經燒成空殼。

  事發後10余天,公安部消防局天津火災物證鑒定中心到事故現場取樣鑒定。6月1日,定州公安消防大隊出具火災認定書,認定起火原因為駕駛室儀錶板左側電氣線路短路,引起周圍可燃物起火,故訴請法院判令奧吉通公司賠償其購車款、增值稅、購置稅、交強險等共25萬餘元。

  庭上,廣汽豐田公司辯稱,在火災發生後,公司對該輛車易引發火災的燃油、潤滑油、排氣、電氣4大系統進行排查,從技術層面排除是車輛自身品質引發的火災。此外,由消防機關出具的火災事故認定書,不能證明該車輛存在品質缺陷。

  奧吉通公司當庭提申請對火災發生的原因及是否與涉案車輛品質缺陷有關進行鑒定。對此,戴女士表示,定州消防機關已出具認定書,再做鑒定沒有意義。

  鋻於法庭調取的定州消防機關的辦案卷宗還未到,該案宣佈休庭,將擇日再審。

  >>法官提醒

  先向消防報案

  主審該案的法官李剛提醒,一旦發生汽車自燃事件,第一時間要向消防部門報案,由消防部門對火災的成因予以認定。若有機會,車主應盡可能地採取一些補救措施,如火勢確實燃起,也應保存證據,證明自己確實盡力挽回損失。否則,車主將自行承擔因火勢擴大所造成的損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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