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價格壟斷兩汽車銷售公司受罰
- 發佈時間:2014-09-12 14:31:51 來源:深圳特區報 責任編輯:陳晶
記者11日從國家發展和改革委員會獲悉,湖北省物價局日前對一汽-大眾銷售有限責任公司及部分奧迪經銷商在湖北省內實施價格壟斷行為作出處罰,對一汽-大眾銷售有限責任公司罰款2.4858億元;對湖北鼎傑等8家奧迪經銷商罰款共計2996萬元。
經查明,2012年以來,一汽-大眾銷售有限責任公司下屬的奧迪銷售事業部多次組織湖北省區域內的奧迪經銷商達成並實施整車銷售及服務維修價格的壟斷協議。
發展改革委表示,一汽-大眾銷售有限責任公司組織湖北省內10家奧迪經銷商達成並實施整車銷售和服務維修價格的壟斷協議,其目的在於控制經銷商對第三人轉售的整車銷售和售後維修價格,剝奪、干預了下游經營者的定價權,抬高了整車和備件的銷售價格,排除、限制了整車和備件市場的正常競爭秩序,損害了消費者權益。
另悉,日前,上海市物價局對克萊斯勒(中國)汽車銷售有限公司處罰款3168.20萬元,對其3家經銷商處罰款共計214.21萬元。
經查,2012年至2014年克萊斯勒在汽車銷售過程中,與經銷商簽訂了含有維持轉售價格條款的經銷協議,發佈了含有維持轉售價格內容的商務政策;對電話報價低於廠商建議零售價的經銷商,以扣減返利、罰款等形式進行了處罰,並向全體經銷商發佈通告;對於實際成交價格低於或略高於批售價格的經銷商,採取資源分配凍結(即對於某些熱銷車型暫時推遲向經銷商供貨)或暫緩配置試駕車等措施進行懲罰。
發展改革委表示,克萊斯勒達成並實施“固定向第三人轉售商品價格”、“限定向第三人轉售商品最低價格”壟斷協議,違反了反壟斷法第十四條的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