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進一步明確糧食安全省長負責制
- 發佈時間:2015-01-23 07:00:54 來源:中國新聞網 責任編輯:馬藝文
中國首部全面落實地方政府糧食安全責任的意見22日出臺,意見明確,各省級政府在維護國家糧食安全方面“守土有責”,並從糧食生産、流通、消費等各環節對省長事權與責任做了進一步明確。
中國確立的糧食安全戰略目標是確保穀物基本自給、口糧絕對安全,為此,加快構建國家糧食安全保障體系成為當務之急,然而,隨著糧食生産實現“十一連增”,一些地方存在放鬆糧食生産、忽視糧食流通、過度依靠中央的現象,自覺承擔維護國家糧食安全責任有待進一步加強。
由中國國務院發佈的《關於建立健全糧食安全省長責任制的若干意見》明確,各省級人民政府須承擔起保障本地區糧食安全的主體責任,全面加強糧食生産、儲備和流通能力建設。
意見明確,省長在維護國家糧食安全方面承擔的責任包括,穩定發展糧食生産,鞏固和提高糧食生産能力;落實和完善糧食扶持政策,抓好糧食收購,保護農民種糧積極性;管好地方糧食儲備,確保儲備糧數量充足、結構合理、品質良好、調用高效等八個方面。
具體而言,在加強糧食生産能力建設方面,要求落實最嚴格的耕地保護制度,嚴格執行政府領導幹部耕地和基本農田保護離任審計制度。在加強糧食儲備能力建設方面,要求嚴格按照儲備規模和完成時限,抓緊充實地方糧食儲備。在加強糧食流通能力建設方面,2017年年底前要建成糧食應急供應保障體系,2018年年底前要在城鄉普遍建立“放心糧油”供應網路。
專家指出,相較于“米袋子”省長負責制,糧食安全省長責任制的範疇更廣,體現了對糧食從生産到儲備再到流通、消費等各環節全方位的重視,在當前資源環境約束日益加大、糧食供求長期處於緊平衡和國內糧食生産成本快速攀升、糧食價格普遍高於國際市場的情況下,有利於明確地方各級政府的事權與責任,也是建立健全糧食安全責任長效機制的重要一步。(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