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開出農機租賃首單 農機合作社成土改新發力點
- 發佈時間:2014-09-24 10:34:24 來源:新華網 責任編輯:陳晶
近日有媒體從延安市農業局獲悉,截至7月底,延安市共發展建立農機專業合作社70個,其中27個合作社開展了土地流轉經營活動,共流轉經營土地面積15473.3畝,實現了規模化種植,加快推動現代農業發展。而9月22日,農業部和中國農業銀行合作試水農機租賃,新疆沙灣縣開出了農機租賃第一單,農機合作社成為市場關注的熱點。分析人士指出,近期土地改革受到資金的普遍看好,而農機合作社也是一個重要形式,值得投資者重點關注。
農機合作社助力土地流轉
有媒體報道,截至7月底,延安市共發展建立農機專業合作社70個,其中27個合作社開展了土地流轉經營活動,共流轉經營土地面積15473.3畝,主要種植玉米、馬鈴薯、黃豆、穀子、蕎麥、蔬菜以及果樹,實現了規模化種植,加快推動現代農業發展。
目前,延安市土地流轉經營面積1千畝以上的農機專業合作社有延川縣綠林農機服務專業合作社、寶塔區精優現代農業機械化專業合作社和吳起縣張江農機專業合作社。延川縣綠林農機服務專業合作社流轉7個村的7800畝撂荒山地栽植蘋果樹和種植玉米等作物,並在果園裏大面積套種了黃豆、油菜,實現果園高水準、示範化管理。寶塔區精優現代農業機械化專業合作社流轉蟠龍鎮劉坪村87戶農民的1041.3畝撂荒山地,進行全程機械化示範種植馬鈴薯900多畝、穀子100畝,示範效果明顯。
當前,土地流轉已經成為“三農”無法回避的熱詞。據統計,截至2013年底,國內可耕地流轉面積3.4億畝,流轉率已經超過了26%。這意味著全國超過1/4的可耕地已流轉。“十二五”期間,土地流轉速度仍將加快,據預測2015年國內土地流轉率將達到35%左右。土地流轉提速,意味著未來土地將更加集中。在北方市場,土地規模化和集約化生産已經實現。而在南方市場,發展適度規模的農業經營新經濟體如家庭農場、合作社也迎來快速發展。截至2013年12月底,全國依法登記註冊的專業合作、股份合作等農民合作社達98.24萬家,同比增長42.6%。顯而易見,隨著土地流轉提速,農業消費群體將形成全新格局——由個體農戶向組織化客戶集中。
業內人士指出,農機專業合作社進行土地流轉規模經營,進一步保護了耕地,提高了土地的利用率,使一些撂荒的山地能夠復耕;農機專業合作社土地流轉經營後,成為社會化、專業化的農業生産單位,避免了農業機械的重復購置和閒置浪費,提高了機械利用率;農機合作社土地流轉規模經營後,種子、化肥、農藥等生産資料可以統一批量購進,大大降低了農業生産成本;農機合作社土地流轉規模經營後,可以統一進行連片作業,降低了機械作業成本,提高了機械作業效率;農機合作社土地流轉規模經營後,有利於農機化新技術、新機具的試驗、示範和推廣,大大降低了農機化新技術的推廣成本。
政策扶持促農機大發展
早在2013年10月21日,農業部印發《關於大力推進農機社會化服務的意見》。《意見》明確了推進農機社會化服務的四項主要任務。一是培育新型農機社會化服務主體。引導農機戶和農戶採取帶機具、土地、資金、技術入社等多種方式創建農機合作社等服務實體。積極推動成立農機合作社聯社、股份製作業公司、農機租賃公司。鼓勵一部分具有實力的農機合作社流轉承包土地,成為既提供農機作業服務又從事農業生産經營的市場主體。二是構建新型農機社會化服務體系。以農機作業、維修、供應、仲介、租賃服務為主要內容,建立起“覆蓋全程、服務全面、機制靈活、運轉高效,綜合配套、保障有力”的新型農機社會化服務體系。鼓勵各類農機服務市場主體為其他農業生産者提供低成本、便利化、全方位、高品質的農機作業服務。發展農機租賃服務,滿足農民對農機的利用和投資需求。三是完善新型農機社會化服務機制。建立起“産權清晰、權責明確、管理科學、誠信高效”的運作機制,充分發揮農機服務組織的生産潛力和經營活力。鼓勵將國家對農機合作社的投入量化到每位入社成員,將合作社建設成為利益共同體和命運共同體。四是培養新型農機社會化服務人才。培養造就一大批既精通農機駕駛、維修技術,又懂農業、農藝栽培技術的新型農機手,及一批既懂生産又善管理的新型農機職業經理人。
2014年9月22日,在農業部和中國農業銀行支援下,新疆沙灣縣開出的我國農機金融租賃第一單。農機租賃類似于按揭買房,該縣3家農機合作社通過金融租賃方式,今年一舉“採購”了17台大型採棉機。
據了解,農機金融租賃業務在歐美農業發達國家已有幾十年的發展歷史,是農場主購置使用農機設備的首選方式,而在我國還主要通過抵押貸款等方式購買,給農戶造成較大資金壓力。農業部通過創新財政資金使用方式,對金融租賃公司開展農機租賃業務中的利息部分給予財政補助,大大降低了農戶購機成本。
業內人士指出,目前,農民對大中型、多功能、高性能的農機需求越來越大,但是購買能力較弱,制約了農機現代化發展。金融租賃為破解農民購買大型農機具的“貸款難、貸款貴”問題進行了有益的嘗試。通過租賃方式解決“貸款難”,通過農機購置補貼加貼息緩解“貸款貴”。此外,農機金融租賃業務實現了一舉多贏:政府部門能夠推進農業機械化發展;農機供應商和經銷商能夠促進農機具銷售;承租人能夠減輕資金壓力,降低抵押質押門檻;基層農行也有利於拓展“三農”業務發展。未來開展農機金融租賃業務試點有望繼續擴大,對農機合作社構成顯著利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