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來,一些地區探索將父母護理假享受對象由“獨生子女”擴展到“非獨生子女”,備受各界好評,同時也不乏擔憂和疑問之聲:如何保障勞動者“敢休能休”?
單從政策來看,旨在讓勞動者更加靈活地兼顧工作和照料父母,出發點無疑是好的。尤其是在人口老齡化不斷加劇的當下,部分勞動者同時肩負著兩位老人甚至夫妻雙方父母的養老重擔,壓力不可謂不大。今年上海兩會期間,就有政協委員提交《關於為父母60周歲以上子女增設護理假的提案》,希望進一步推動上海為父母60周歲以上的子女增設護理假,增強家庭養老保障能力,社會反響熱烈。從這個側面也可以看出,社會對於增加護理假的呼聲是越來越高。
目前我國已有多個省份通過地方立法建立獨生子女護理假制度,其中有一些地方擬取消或放寬“獨生子女”等限制條件,但從現實來看,“不敢休”“不能休”的擔憂並非無中生有。換個角度來看,“父母護理假”升級,意味著企業人力、管理等成本的增加,勞動者休假的阻力和成本也可能隨之上升。正因此,近年來出於個人職業發展、單位人手緊缺或是職場氛圍等因素考慮,不少勞動者便選擇了“非必要不休假”。近期一項針對企業年假制度和職場休假現狀的調查問卷就顯示,近七成職場人未休完年假,而且主動放棄者增多。
合理休假是勞動者的基本權利,但在內外部因素疊加之下,職場越來越“卷”之時,“請假羞恥症”就會“找上”打工人。從年休假、探親假,到護理假、“痛經假”,這些年勞動者休假難題一再引發熱議,但由於缺乏具體的落實和保障政策,導致一些“紙面福利”難以照進現實。而對於護理假本身而言,休假對象從“獨生子女”擴展到“非獨生子女”是必然趨勢,作為對計劃生育家庭的一種獎勵性措施,有必要與時俱進、不斷完善,在新時期緩解子女贍養和看護老人的壓力中更好發揮作用。
既然如此,就應想方設法細化政策“顆粒度”,把紅利落到實處。對此,一方面,要“立”,通過及時總結各地做法和經驗,不斷完善護理假制度安排和具體細節,提升可行性可操作性;另一方面,要“破”,想方設法破除阻礙勞動者合理休假的制度因素和現實因素,如督促企業依法落實休息休假制度,設立清晰、嚴格的罰則等,讓“不敢休”“不能休”成為過去式。總體來看,保障勞動者的“休假自由”受多方因素制約,需要堅持長期主義、協同推進,並非一日之功。
筆者還注意到,近期日本東京都政府發佈消息,將從明年4月起允許其員工每週工作4天,以扭轉日本的低出生率。有意思的是,即便“上四休三”制度能讓打工人有更多的休息時間,實際上也並未獲得日本輿論的一致支援,調查顯示甚至有近六成受訪者認為“不應該推進”。由此看來,休假問題也屬實是眾口難調,一定程度上算“世界性難題”了。
(責任編輯:譚夢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