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從國務院國資委獲悉:經報國務院批准,中國船舶工業集團有限公司(以下簡稱“中船集團”)與中國船舶重工集團有限公司(以下簡稱“中船重工”)實施聯合重組,由國務院國有資産監督管理委員會代表國務院履行出資人職責,中船集團和中船重工整體劃入中國船舶集團。
業界普遍認為,“兩船”合併是推進央企戰略性重組又一重大事件,也是大勢所趨,能夠實現研發設計和産業協同,進一步合理佈局、資源互補,加快做強做優做大,有利於優化國有資本佈局,推動船舶行業的結構調整,提升船舶業的國際競爭力。“兩船”合併後,國資委監管的中央企業數量降至95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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