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22日,科達潔能發佈公告稱,公司控股子公司江蘇科行環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江蘇科行”)收到江蘇省南京市中級人民法院寄送的《傳票》、《應訴通知書》等法律文書,江蘇新世紀江南環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江蘇新世紀”)以江蘇科行、科達潔能及相關子公司侵害技術秘密為由向法院提起訴訟。
對於此事,《證券日報》記者致電科達潔能併發送採訪提綱,公司表示,“目前案件並未開庭,後續進展請以公司公告為準”。
根據公告,因存在部分職工從原告公司離職後前往江蘇科行工作的情形,原告江蘇新世紀以侵害技術秘密為由起訴江蘇科行及相關公司。江蘇新世紀認為被告江蘇科行以利益誘惑等不正當手段招攬原告業務環節的骨幹人員,通過原告的技術人員非法獲取原告技術秘密;被告科達潔能通過收購江蘇科行,為被告江蘇科行公司大規模實施侵權行為整合資源,提供人員幫助,同時享受了由此帶來的利益;被告安徽科達潔能與被告江蘇科行共同實施侵權行為;被告劉懷平是系列侵權行為的組織者和實際操縱者;被告江蘇科行、劉懷平利用竊取的技術秘密,向國家智慧財産權局申請專利導致技術秘密公開,對原告造成損失。
因此,原告江蘇新世紀訴訟請求判令各被告立即停止侵害原告技術秘密的行為;判令各被告共同賠償原告的經濟損失9500萬元,並承擔連帶責任;判令各被告共同承擔原告為調查制止其侵權行為所支付的合理費用100萬元以及案件訴訟費。
對於此次訴訟案件將對公司造成的影響,廣東星辰律師事務所律師何花花則對《證券日報》記者表示,“發生商業秘密侵權案件對於公司的影響是很大的,一旦敗訴,不僅要承擔鉅額的賠償,同時不能繼續使用相關技術,對公司後續經營有不可估計的影響。”
而江蘇科行則是科達潔能于2015年收購的控股子公司。根據當時的公告,科達潔能以現金1.8億元向江蘇科行環保集團有限公司購買其持有的江蘇科行72%的股權。同時,雙方約定業績承諾,江蘇科行2015年、2016年、2017年度實現的凈利潤需分別不低於1200萬元、3500萬元、4200萬元,且扣除非經營性損益後的凈利潤則分別不低於960萬元、2800萬元、3400萬元。
自收購起,江蘇科行的業績表現一直可圈可點,每年的業績承諾也均完成。然而,就在業績承諾期結束之後,公司便出現業績“變臉”。據科達潔能2018年年報顯示,在2017年還盈利了4434.67萬元的江蘇科行,在去年就虧損了6595.53萬元。此外,基於管理層對未來行業發展及利潤實現和未來現金流量情況不看好,科達潔能還在2018年對江蘇科行商譽計提減值7559.68萬元。公司同時表示,在整體宏觀經濟下行的形勢下,被收購的公司存在發展低於預期出現計提商譽減值的情形。如未來被收購的子公司出現業績大幅下滑,公司仍存在計提商譽減值的風險。
而在科達潔能2019年半年報數據中,江蘇科行的相關業績表現已不再披露。今年江蘇科行業績是否會繼續下滑,繼而計提商譽減值,其結果有待觀察。
(責任編輯:李嘉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