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衡陽晚報12月12日消息,2025年1月1日起,湖南省衡陽市商品房銷售實行套內建築面積計價。
根據衡陽市自然資源和規劃局、衡陽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衡陽市發展和改革委員會聯合發佈的《關於全市商品房銷售實行套內建築面積計價的通知》,套內建築面積(專有建築面積)由套內房屋的使用面積、套內墻體面積和套內陽臺建築面積三部分組成。
房地産開發企業在簽訂商品房網簽合同時,應與購房人約定按套內建築面積(專有建築面積)計算商品房價款,面積糾紛條款應當載明以套內建築面積和套內建築面積價格作為處理面積糾紛的計價依據。
房地産權利人對建築物專有部分以外的共有部分依法享有的權利及承擔的義務,不因商品房銷售計價方式變化而受到影響。
房地産開發企業在銷售前,應當公示有資質的測繪單位出具的不動産測繪報告和下列分攤情況:(一)被分攤的共用部位的名稱、用途、位置、面積;(二)參與分攤共用建築面積的商品房的名稱、用途、位置、面積、分攤系數;(三)不分攤的共用部位。
房地産開發企業、房地産經紀機構應當對每套商品房按套內建築面積進行明碼標價,並在銷售場所醒目位置放置標價牌,價目表或者價格手冊,標價內容與套內建築面積單價保持一致。
各地住建部門應指導督促屬地房地産開發企業、房地産經紀機構按商品房套內建築面積計價宣傳銷售,適時開展督導檢查。
上海易居房地産研究院副院長嚴躍進認為,此次政策對購房的影響非常直接。購房者簽約的時候,其購房面積就是實際入住的面積,不再包括公攤面積,如房屋外面走廊、樓梯、過道以及其他公攤面積。這樣做,從直觀上看,“100%得房率”使得“花多少錢買多大戶型的房子”會變得清晰。這也有效防範過去“買90平方米實得60平方米”的購房問題出現,實實在在保障了購房者權益,真正做到“所購即所得”的導向。
嚴躍進進一步表示,購房方面最核心的一個問題就是房價。可能也會有購房者和網友認為,羊毛出在羊身上。他指出,單純從房價角度看,公攤部分的房價會轉移到套內面積的計算上。但反過來,這也使得房價更加真實。最終給購房者呈現的是一個直觀的房價,在目前市場形勢下,會倒逼房企降價。
另一方面,有購房者擔心房企做公攤的積極性會下降。嚴躍進認為,由於現在做公攤具有很多優惠政策,比如説增加一些公攤面積,可以不計容或不計建築面積,客觀上也是鼓勵房企做大公攤和公共部位的,所以只要把控到位,小區的居住品質不會降低。“雖然此次衡陽沒有明確説是屬於房地産發展新模式的內容,但其實這就是房地産發展新模式的一種重要形式,也是回應群眾關切的重要實踐,對於提升居住品質和購房信心等都具有積極作用。”
今年以來,已有多地提出按套內面積計價宣傳銷售。
近日,廣西壯族自治區人民政府辦公廳發佈關於印發《廣西推動房地産市場平穩健康發展工作措施》的通知。通知提出,優化房地産項目規劃與銷售。取消普通住宅和非普通住宅標準。在符合國土空間規劃管控要求的前提下,允許建設單位依法按程式優化調整住宅車位配建比率、住宅用地配套商業比率、社區用房配置,鼓勵各地結合實際細化優化房地産項目容積率計算規則。引導市場按住房套內面積計價銷售。加快推進商品住房現房銷售試點工作。
此前的9月,湖南省湘潭市明確提出房地産開發企業可實行按住房套內面積(不含公攤面積)計價宣傳銷售。《湘潭市促進房地産市場高品質發展的若干措施》提及,購買新建商品住房,各房地産開發企業在審核備案後,可在原規定的基礎上按市場行情適度浮動促銷。一次性團購10套及以上新建商品住房的,團購價格不納入城市商品房價格監測範圍。房地産開發企業可實行按住房套內面積(不含公攤面積)計價宣傳銷售。建立和完善優質房源和優質客戶、特色客戶等資訊對接平臺,全面梳理市內高品質樓盤,徵集高端客戶、特色客戶,通過入企入單位推介、開展特色化定制、特殊群體購房活動等方式,促進樓盤與客戶精準對接。鼓勵房地産開發企業根據不同人群開展各類購房優惠活動。
今年5月,廣東肇慶出臺“21條”促進房地産業高品質發展,明確從2024年5月1日起,實行按住房套內面積計價宣傳銷售。推動房地産開發企業依法規範、優化和公開住房公攤面積計算方式,合理適度提高得房率。
(責任編輯:張紫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