侵吞徵地拆遷補償款是發生在群眾身邊的腐敗案件,最高法表示必須依法懲處。12月9日,最高人民法院發佈6件依法懲治“蠅貪蟻腐”典型案例。
澎湃新聞注意到,前述6個案例分別係發生在住房保障、教育招生、醫療保險、勞動就業、財政稅收、徵地拆遷領域的腐敗犯罪,被告每人平均被依法懲處。在一起徵地拆遷領域的腐敗犯罪中,被告人利用職務便利騙取徵地補償款,被法院判處有期徒刑七年。
案情顯示,2017年至2020年,被告人何某平利用擔任某縣某鎮政府徵地小組組長等職務上的便利,在負責工業園區徵地工作期間,夥同他人(均另案處理)採取虛報徵地面積、青苗數量等方式,騙取國家徵地補償款225萬餘元。何某平分得121萬餘元。
湖南省江永縣人民法院經審理認為,被告人何某平利用職務上的便利,侵吞公共財物,數額巨大,其行為構成貪污罪。何某平具有坦白、部分退贓等情節,依法可以從輕處罰。以貪污罪判處何某平有期徒刑七年,並處罰金人民幣三十萬元;繼續追繳犯罪所得。一審宣判後,在法定期限內沒有上訴、抗訴,一審判決已發生法律效力。
“徵地拆遷補償款本應用於補償受徵地拆遷影響的當地居民,侵吞徵地拆遷補償款,是發生在群眾身邊的腐敗案件,必須依法懲處。”最高法在闡述案件典型意義時指出,本案中,被告人何某平身為國家工作人員,利用職務上的便利,通過虛報徵地面積、青苗數量等方式,騙取徵地補償款225萬餘元。人民法院對何某平依法判處有期徒刑七年,並處罰金人民幣三十萬元,繼續追繳犯罪所得,起到良好的警示和震懾作用。
最高法還表示,反腐敗鬥爭必須持續發力、縱深推進,堅持無禁區、全覆蓋、零容忍,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一體推進。人民法院要依法懲治發生在群眾身邊的“蠅貪蟻腐”,把嚴的基調、嚴的措施、嚴的氛圍長期堅持下去,讓人民群眾切身感受到正風反腐就在身邊,公平正義就在身邊,為堅決打贏反腐敗鬥爭攻堅戰持久戰提供有力司法保障。
(責任編輯:譚夢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