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26日,廣州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印發《廣州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關於調整住房公積金政策的通知》,推出系列住房公積金利好惠民政策,更好滿足繳存人住房需求。具體有:
一是提高住房公積金貸款最高額度,將“一人”和“兩人或兩人以上”住房公積金貸款最高額度分別由原來的70萬元和120萬元,提升至80萬元和160萬元。
二是降低第二套住房公積金貸款最低首付款比例,將購買二套自住住房公積金貸款的最低首付比例由30%、40%下調至20%,與購買首套住房一致。
三是購買保障性住房申請公積金貸款最低首付款比例為15%。
四是提高對二孩及以上家庭支援力度,將二孩及以上家庭購買首套、二套住房的公積金貸款最高額度上浮比例提高至40%。
五是延長住房公積金貸款期限,貸款期限最長可以計算到借款人退休年齡後5年,不超過68歲。
六是調整住房套數認定標準,將住房公積金貸款套數認定調整為在購房所在區無住房的可按首套住房認定,在購房所在區符合“租一買一”“賣一買一”的可按核減後的住房套數認定。
七是提高租房提取額度,將無房租賃提取額度由1400元/人/月提高至2000元/人/月。
政策調整後,結合上浮機制,“一人”和“兩人或兩人以上”住房公積金貸款最高額度分別達112萬元和224萬元;二孩及以上家庭無房租賃提取額度最高達5600元/月。
調整後的住房公積金貸款最高額度一覽表
該政策的實施,將進一步發揮住房公積金社會保障作用,切實減輕繳存人購房負擔,節省利息支出,緩解購房資金壓力;加大對繳存人特別是新市民、青年人及多子女家庭租房支援力度,助力更多百姓住有所居、住有宜居,讓制度成果惠及更多住房公積金繳存人。
(責任編輯:朱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