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房城鄉建設部、財政部近日聯合印發通知,明確城中村改造政策支援範圍由最初的35個超大特大城市進一步擴大到近300個地級及以上城市。
兩部門在通知中明確,地級城市資金能平衡、徵收補償方案成熟的項目,均可納入政策支援範圍。按照通知要求,城中村改造政策支援範圍從最初的35個超大特大城市和城區常住人口300萬以上的大城市,進一步擴大到了近300個地級及以上城市。這些城市符合條件的城中村改造項目均可以獲得政策支援,例如納入地方政府專項債券支援範圍,開發性、政策性金融機構提供城中村改造專項借款,適用有關稅費優惠政策,鼓勵商業銀行按照市場化、法治化原則提供城中村改造貸款等,確保項目順利推進。
同時,通知強調,各地要推進城中村改造貨幣化安置。要結合當地房地産市場形勢,統籌考慮商品房的存量和增量,從實際出發,穩妥推進城中村改造貨幣化安置,城市危舊房改造可參照執行。
(責任編輯:朱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