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住房城鄉建設部(以下簡稱“住建部”)、財政部聯合印發通知,部署各地加快落實增量政策措施要求,進一步做好城中村改造工作,推動符合條件的項目儘快啟動實施。
10月17日,住建部部長倪虹在國務院新聞辦公室舉行的新聞發佈會上,提出了“四個取消、四個降低、兩個增加”的政策“組合拳”,其中一個“增加”就是通過貨幣化安置等方式,新增實施100萬套城中村改造和危舊房改造。本次通知印發後,這項增量政策將加速落地。
上述通知明確,地級城市資金能平衡、徵收補償方案成熟的項目,均可納入政策支援範圍。按照通知要求,城中村改造政策支援範圍從最初的35個超大特大城市和城區常住人口300萬以上的大城市,進一步擴大到了近300個地級及以上城市。這些城市符合條件的城中村改造項目均可以獲得政策支援:納入地方政府專項債券支援範圍,開發性、政策性金融機構提供城中村改造專項借款,適用有關稅費優惠政策,鼓勵商業銀行按照市場化、法治化原則提供城中村改造貸款等,確保項目順利推進。
通知強調,各地要結合當地房地産市場形勢,統籌考慮商品房的存量和增量,從實際出發,穩妥推進城中村改造貨幣化安置,城市危舊房改造可參照執行。通過貨幣化安置等方式實施城中村改造,能夠更好地滿足群眾自主選擇房型、區位等需求,縮短群眾在外過渡時間,讓群眾儘早住上新房;對城市來講,可以消除安全隱患,改善居住環境,完善城市功能;同時,在當前房地産市場供求關係發生重大變化的情況下,也有利於消化存量商品房,可謂一舉多得。
通知要求,各地要落實好城中村改造財稅、土地、金融等支援政策,嚴格落實“一項目兩方案”,即每個項目都要制定完備的徵收補償方案、資金平衡方案等,這樣既能避免新增地方政府債務風險,又能確保徵收工作順利推進、切實維護群眾合法權益,推動各項支援政策儘快落地見效。這將充分釋放我國新型城鎮化的巨大潛力,形成新的經濟增長點。
(責任編輯:譚夢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