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政部、稅務總局、住房城鄉建設部13日發佈《關於促進房地産市場平穩健康發展有關稅收政策的公告》,稅務總局發佈《關於降低土地增值稅預徵率下限的公告》,政策包括加大住房交易環節契稅優惠力度,降低土地增值稅預徵率下限等,自2024年12月1日起執行。
契稅方面,將現行享受1%低稅率優惠的面積標準由90平方米提高到140平方米,並明確北京、上海、廣州、深圳4個城市可與其他地區統一適用家庭第二套住房契稅優惠政策。調整後,在全國範圍內,對個人購買家庭唯一住房和家庭第二套住房,只要面積不超過140平方米的,統一按1%的稅率繳納契稅。
土地增值稅方面,將各地區土地增值稅預徵率下限統一降低0.5個百分點。各地可結合本地區情況對實際執行的預徵率進行調整。
同時,明確與取消普通住宅和非普通住宅標準相銜接的增值稅、土地增值稅優惠政策,降低二手房交易成本,保持房地産企業稅負穩定。增值稅方面,在有關城市取消普通住宅和非普通住宅標準後,對個人銷售已購買2年以上(含2年)住房一律免征增值稅,原針對北京、上海、廣州、深圳4個城市個人銷售已購買2年以上(含2年)非普通住房徵收增值稅的規定相應停止執行。土地增值稅方面,取消普通住宅和非普通住宅標準的城市,對納稅人建造銷售增值額未超過扣除項目金額20%的普通標準住宅,繼續實施免征土地增值稅優惠政策。
據悉,為確保納稅人及時享受稅收優惠政策紅利,稅務部門將會同有關部門採取一系列措施,持續優化納稅服務,提升納稅人的滿意度和獲得感。
(責任編輯:朱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