朋友圈裏賣保險大打感情牌 背後應重視保障實質
- 發佈時間:2014-08-26 09:08:12 來源:廣州日報 責任編輯:姚慧婷
網際網路保險産品用戶體驗加強 但過分強調娛樂性削弱了其保障實質
從泰康人壽1元錢求關愛,到陽光保險“愛升級”,再到泛華保險e互助平臺,越來越多的保險公司加入到網際網路大軍,企圖利用朋友圈做文章,跑馬圈地。
昨日,又一家險企高調推出一款基於微信朋友圈平臺的産品“寶貝存錢罐”,宣傳家長幫寶寶存錢可1元起存、金額不限、時間不限,長輩還可以基於這個平臺給寶寶進步獎勵、給壓歲錢。
保險專家指出,縱觀目前網際網路平臺上推出的創新産品,保險銷售從過去強調高收益,轉變為基於生活化、社交性和娛樂性為一體,在用戶體驗方面是一種極大的提升。“不過過分強調娛樂性的結果則是其保障實質會被削弱。”有保險專家指出,“此外,借助朋友圈來玩行銷,會容易讓人産生綁架友誼、綁架親情的感覺。”
疑問一:朋友圈展示關愛 疑為被親情友情綁架
據介紹,這款“寶貝存錢罐”主要採取微信支付,家長在首次投保時填寫姓名、身份證號碼等基本資訊後開罐,購買了對應的年金保險,家長作為投保人,孩子為被保險人,家長的每次“存錢”即為保險單繳納保費。
記者發現,除了每次父母可以幫孩子存錢交保費之外,家長還可以將孩子成長的照片、想對孩子説的話全部匯集到應用當中的“成長足跡”中。不僅如此,“寶貝存錢罐”還可以向微信好友討紅包,家長也可以給好友寶寶發紅包,不同的“存錢”次數和金額對應不同的等級,用戶能實時查看對應等級和排名。
業內人士指出,這款産品類似泰康人壽此前推出的1元錢“求關愛”保險産品。
據介紹,“求關愛”實質上是泰康人壽設計的以1元保費為門檻的防癌保險,每個用戶只能為自己投保一次,保障時間為一年,18~39歲客戶的保額為1000元,40~49歲客戶的保額為300元,要提高保額,就得依靠朋友們的“幫助”,朋友們每支付1元,保額就增加一個檔次。
“打感情牌是朋友圈保險産品的主要行銷手段。”有業內人士坦言,“在朋友圈裏"誰愛我"就為我多投1元,誰跟我的關係更好,就在"寶貝存錢罐"當中給我寶寶存更多的錢,還會在排名當中體現,這無形當中也會給這份友誼親情增加一種壓力。甚至當這種關愛變成量化的數字形成排名之後,這種味道也變了,失去了"愛"的初衷。”
疑問二:被質疑偷換概念 保險不等於存錢
“您是否想現在就為寶貝開始積攢大學學費呢?”在對外宣傳方面,記者發現“寶貝存錢罐”表示年輕父母可以用碎片情感、碎片時間、碎片資金結合不同生活場景,將給寶貝的進步獎勵、長輩給的壓歲錢隨時隨地地存入賬戶,尤其微信開通後,可以隨時隨地、隨心所欲地為孩子存錢。事實上,“寶貝存錢罐”本身是對應著一款年金保險産品。
相關人士認為,傳統意義上德教育金、年金保險産品對於存入金額和時間都有著較大限制,手續繁雜,而網際網路産品則提供了極大的便利。
不過有業內人士質疑,"寶貝存錢罐"過於宣傳買這款産品就是幫寶貝存錢,但是事實上保險産品的本質並不等於存錢,這與監管層此前三令五申嚴禁將保險産品跟儲蓄存款畫上等號的監管措施有悖,存在打"擦邊球"嫌疑。”
記者在查閱産品時發現,該款紅包年金保險明確指出,1元可存,金額隨意,隨時可存,到期可領取投入金額的1.295~2倍(根據投入時寶貝的年齡計算),寶貝18~21周歲,每年領取一次,每次領取總到期金額的25%。而産品的條款列明,産品所包含的保險責任主要是生存保險金給付和身故保險金的給付,被保險人在年滿18周歲後的首個保險合同週年日零時前身故,公司按照已交保費與合同當時現金價值較大者給予身故保險金,若被保險人在領取生存金期間身故,公司將一次性給付未領取生存保險金。
專業人士指出,事實上,“這當中包含的保險保障功能幾乎微乎其微,等同於不少理財類保險産品所包含的保障內容。”上述人士坦言,“網際網路保險産品內容,那款"求關愛"産品的點重在保障,求關愛,但是"存錢罐"這款産品的點在於交保費等於存錢。”不過保險公司相關人士回應表示,引用“存錢罐”這個概念主要為了消費者在投保時便於理解,在用戶使用産品的過程中,包括産品的説明書,都説明瞭這是一款保險産品,並明確了客戶未來可領取的金額、時間、方式。
提醒
保險産品不同於儲蓄
業內人士指出,近來銀保産品銷售誤導頻頻見諸報端,不少消費者到銀行本想買份理財産品或者存錢,最終卻發現自己買了一份保險。
為此,保監會曾公開徵求意見,規定金融機構及其代理保險從業人員在辦理保險業務活動中,不得對投保人隱瞞保險産品的經營主體是保險公司,將保險産品與銀行儲蓄存款、基金等理財産品混同並向投保人銷售。
“而在網銷産品當中,存錢罐的概念容易遭到消費者理解上的偏差,很容易將交保費跟存錢的概念等同起來,加上年紀稍大一點的消費者本來就分不太清保險和儲蓄的關係,等到保險期過後發現連儲蓄都不如,只是比活期利息高一點,到時候後悔都來不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