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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成網友:電商單方定退貨門檻 "7日退貨"難達成

  • 發佈時間:2014-08-19 14:12:32  來源:新華網  作者:張鑫  責任編輯:謝淩宇

  商家説明條文不清晰 打開包裝就不“完好” 消費維權異地舉證難 市消協發佈問卷調查結果——

  8成網友:電商設“檻”卡退換

  “7日無理由退貨”是新《消法》的一大亮點,但商家的執行卻被打了折扣。今天上午,北京市消協公佈網路購物問卷調查結果,近七成被訪者稱“7日無理由退貨”遇到過障礙,八成人認為網站制定不公平格式條款是對退換貨設置門檻。

  調查針對經營者資訊、商品簽收、退換貨、投訴等問題展開。結果顯示,八成被訪者表示有買到實物與宣傳不符的經歷。而當在網上遭遇消費維權問題時,大多數被訪者選擇吃虧了事。

  市消協表示,這些數據一方面説明多數網路消費者維權意識薄弱,遇到侵權問題就自認倒楣。另一方面也説明,現階段網路消費維權還存在異地舉證難等問題,消費者不想在維權上花太多時間和精力。

  市消協表示,通過此次問卷調查,顯示現階段網路購物還存在一些問題。市消協下一步將繼續針對部分電商企業開展網路購物體驗調查。

  問題設障礙 單方約定退貨門檻

  市消協表示,除了網路問卷部分,消協的工作人員還進行了調查。調查發現,部分網店單方面約定了不能退換貨的門檻。

  其中不乏一些消費者經常看到的字眼,如“商品有瑕疵時,只能要求修理或更換,不能退貨”、“實物與網上照片有差異,不能作為退換貨理由”、“快遞一經簽收,賣方概不負責”等。

  一些商家還故意用細小的文字書寫退換貨要求,或退換貨説明連結到其他網頁,不容易被消費者察覺。還有經營者在網路格式條款中規定,“其有權在任何時候更改或修正條款,修改後的條款一旦修改完成即生效”。因為門檻太多,“7日無理由退貨”也就難以達成。

  另外,新《消法》規定,消費者退貨的商品應當完好。市消協工作人員體驗發現,部分電商企業將“商品完好”等同於“不影響二次銷售”,給消費者退貨設置更多障礙。如部分電商規定,只要打開快遞外包裝則會被視為“商品不完好”,進而在商品不存在品質問題的情況下,拒絕給消費者退換貨。

  解讀擔心利益受損 電商設限

  今天上午,中國消費者協會律師團團長邱寶昌表示,新《消法》中,對於不適用於“七天無理由退貨”的商品範疇十分明確,理論上不論是對商家還是消費者來説,操作起來都沒有太大的難度。

  “對於商家來説,接受無條件退貨顯然是與其利益相抵觸。”邱律師説,除了影響銷量外,對於被退回的商品,商家二次銷售時如不註明可能會導致消費者知情權被侵害,而如果標注,那麼可能會導致銷售受損。就是因為存在這樣的利益關係,使得電商執行起這一法條來,採取各種方式繞開。

  “主要是罰則還未出臺。”邱律師説,消費者對新《消法》期望值高,但是執行卻遭遇種種問題,這讓消費者與商家矛盾加劇。沒有罰則,也缺乏對企業的震懾力。日前,國家工商總局、中消協等部門已經約談了部分電商,起到一定作用。相應執行細則出臺後,矛盾才有可能被緩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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