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顧客吃漢麗軒烤肉後上吐下瀉 店方:無證據證明

  • 發佈時間:2016-04-18 16:23:58  來源:濟南日報  作者:佚名  責任編輯:金瀟

  顧客吃漢麗軒烤肉後上吐下瀉 店方:無證據證明

  近日,市民王先生在漢麗軒烤肉世購店就餐後,出現嚴重上吐下瀉,疑似食物中毒,向店方要求醫藥費、誤工費等賠償,遭對方拒絕。對此,漢麗軒烤肉工作人員表示,當事人的情況屬個例,且沒有相關證據表明其症狀與店方有直接關係。

  王先生説,4月4日,他與妻子、孩子在位於經十西路的漢麗軒烤肉世購店就餐,當晚他出現嘔吐、腹瀉症狀,其妻子也出現類似症狀。5日,王先生病情加重,不得不入院治療,花費醫藥費500余元。“醫生告知是吃壞肚子了,有食物中毒表現。”王先生稱,他隨即與漢麗軒烤肉世購店取得聯繫,對方態度惡劣,要求其提供院方證明、病歷等證據,但事發後王先生忙於治病,並未要求醫院出具證明。

  隨後,王先生將情況反映至槐蔭區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工作人員對漢麗軒烤肉進行檢查,稱除衛生狀況外,未查出明顯食品品質問題,並督促商家與王先生協商解決此事。“店方給我回電話,沒有對情況作解釋,直接問我想怎麼解決。”王先生説,他本僅希望對方能夠道歉並整治店內食品安全問題,但由於對方態度強硬,便要求其賠償醫藥費、誤工費、精神損失費共1500元,遭對方拒絕。

  “槐蔭區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有工作人員告訴我,雖然我明顯出現身體不適,但店家食材每天都是新的,檢查中難以蒐集證據,遇此情況很難維權。”王先生説。

  17日下午,記者致電漢麗軒烤肉世購店。一男性工作人員稱,當事人無法提供相關證據表明其症狀出現原因與店方有關,且當日顧客中僅有當事人反映此事,難以認定為店方責任。“相關部門在6日就對我們進行了檢查,沒有發現食品問題。”該工作人員表示,店方曾提出賠償500元處理此事,但當事人不滿意,“如果對方可以提供證據,我們絕不推卸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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