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東網購手錶竟現退貨單 回應稱係員工疏忽
- 發佈時間:2015-06-10 09:03:28 來源:京華時報 責任編輯:金瀟
夏女士所買的表及退貨接收單。讀者夏女士供圖
近日,顧客夏女士在京東自營店購買了一塊價值5899元的浪琴手錶,打開包裝竟發現印有翻修資訊的單據。對此,京東回應稱,該表曾被其他顧客退貨,經供應商檢查並無磨損和維修記錄,係新品才重新銷售,留單據係員工疏忽。
夏女士稱,她5月26日在京東商城自營店下單購買了這塊浪琴手錶,5月29日收貨後竟在手錶包裝內發現了翻修資訊。夏女士提供的“廣州鐘錶售後接收單”顯示,購買時間是4月1日,京東接受時間是4月2日。“故障描述”是“送到時標簽被撕了,且錶帶有磨損”,“備註”是“換新/維修/退貨”。另外一張“入大庫證明”顯示“機芯號(換新後)”是“38539868”,該號碼與到貨手錶機芯號一致。
昨天,京東工作人員回應稱,經核查確定銷售時此表係新品。經查,該客戶所購手錶,係另一顧客曾購後依據“七天無理由退貨”退回的,之後京東按流程將該表返還供應商,經供應商檢查證明該表錶帶無磨損,也無任何維修紀錄,確認是全新手錶。供應商也出具了“新品證明”。
“售後接收單”中所寫“送到時標簽被撕了,且錶帶有磨損”係之前客戶在提交退貨申請時提供的退貨原因,但經檢查後認定,錶帶無磨損,該手錶是全新手錶。“入庫證明”則是在認定手錶是新品後、確認可以再次入庫的內部工作單據。
京東工作人員稱,兩份內部工作流程單因員工疏忽留在商品包裝內,給客戶帶來誤解、困惑及不好的感受,為此深表歉意。目前他們正積極與客戶溝通,爭取獲得諒解。同時京東會以客戶滿意為原則,予以退貨同時給予一定補償。具體內容雙方仍在協商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