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V告北京動批世紀天樂賣假貨 索賠30萬
- 發佈時間:2015-04-20 15:01:37 來源:北京晚報 責任編輯:謝淩宇
市場和攤主庭上都説 這是攤位承租人的行為
賣了幾百元的假冒LV産品,被索賠30萬元。今日,路易威登公司將商鋪及所在的服裝市場告上法庭,北京西城法院開庭審理了此案。
世紀天樂服裝市場位於動物園,主要開展商鋪的出租業務,市場內有上千家租賃商鋪,進行各類商品的經營。而在了解到世紀天樂市場中有商鋪銷售假冒LV産品後,2013年7月,路易威登公司派出了工作人員,並請到公證人員對市場內攤位的銷售行為進行了公證。當天,工作人員在劉某經營的攤位購買到了一個價值300元的假冒LV錢包。
隨後,路易威登公司三次向世紀天樂市場寄送了律師函,要求市場制止其經營管理的商鋪所實施的侵權行為。但在幾個月後,工作人員在復查時,再次在劉某的攤位上購買到了假冒的LV皮帶一條。
據此,路易威登公司將商鋪的所有人劉某和世紀天樂市場告上法庭。其認為,路易威登是世界高檔品牌之一,為包括中國在內的公眾所週知。劉某的多次售假行為,侵犯了己方的商標權,而市場疏于管理,沒有盡到管理義務。由此,路易威登公司向兩名被告索賠30萬元人民幣。
“對方銷售的錢包製作品質粗糙,標識印製不清,並且僅售價幾百元,與真品的差距較大。”路易威登公司的代理人表示,LV正品錢包的售價為幾千元人民幣,製作也十分精良,公眾可以一眼看出商品的真偽。而路易威登商品在國內,僅在授權的專賣店和官方網站上銷售,其餘商戶的銷售都是沒有經過授權的。
攤主劉某的愛人出庭應訴,在法庭上他表示,雖然自己是攤位的承租人,但早在2013年3月,他就將攤位出租給了張某,並簽訂了3年的轉租合同。“張某的行為我確實不清楚,攤位我一直沒經營,侵權這個事兒我是在對方起訴之後才知道的。”
市場則認為,自己與攤主僅為出租人和承租人關係,市場對攤主的銷售行為並不知情,對方向市場下達警示函是沒有依據的。但市場內部對於銷售行為有著明確的規定,禁止銷售假冒産品,如果發現商鋪有售假行為,市場還將要求攤主支付違約金。
劉某的愛人也表示,市場確實存在這樣的規定,如果有售假行為,應該由攤主自行承擔責任。
“另外,商鋪的銷售額都比較小,獲利也少,對方30萬元的索賠額過高。”市場認為,路易威登公司的請求並沒有依據。目前,該商鋪檔口已經被查封。
截至記者發稿時,本案仍在審理中。
據了解,路易威登公司在中國各地都在開展商標維權訴訟。早在2005年,路易威登公司就曾對秀水街市場進行過商標維權,並成功獲賠人民幣1萬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