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線上旅遊低價亂象多 消費者須關注新規定

  • 發佈時間:2015-01-23 08:31:50  來源:中國民航報  作者:韋夏怡  責任編輯:時習

  網際網路時代,線上旅遊網站訪問量猛增,通過線上旅遊網站直接預訂旅行産品也越來越常態化。而在享受網際網路所帶來的種種便利的同時,線上旅遊網站與消費者之間發生直接糾紛的現象也愈發凸顯。

  旅遊網站擅自取消低價訂單

  新年伊始,一位消費者對某旅遊網站的投訴,再度引起市場的關注。

  據報道,市民劉先生今年1月4日在某旅遊網站上看到,從北京出發的馬爾地夫庫拉瑪提5晚7日自助遊推出特價,雙人加保險等才10095元。他預訂了3月28日出發的雙人自助遊,下單時也顯示單人促銷價為4801元,而實際支付價為5001元。令他沒想到的是,第二天這個旅行計劃就泡湯了。在劉先生提交了訂單後,該旅遊網站以資源不足、系統錯誤等理由單方面修改價格,並要求劉先生取消訂單。

  對於類似情況,北京市正海律師事務所律師李岩提醒消費者,在下單後,無論消費者是否已經支付相應的款項,都不影響雙方合同關係的成立。商家因自身原因單方面取消訂單的,應承擔解除合同的違約責任,給消費者造成損失的還應當進行賠償。

  法律規範亟待落實健全

  “訴訟成本是制約消費者維權的重要因素,法制不健全也是重要的掣肘。”採訪中,多位法律界人士坦言。

  由於目前國內旅遊市場整體的混亂,不管是線下的旅遊公司,還是線上旅遊公司都會受到大環境的影響。目前國內的旅遊環境還不夠成熟,再加上相關法律不夠完善,很多企業都在鑽空子。慶倖的是,消費者也看到一些法律開始逐步健全,但真正落到實處仍然需要各方共同的努力。2014年7月,《旅行社産品第三方網路交易平臺經營和服務要求》《旅行社服務網點服務要求》等5項旅遊業行業標準開始實施,對線上旅遊經營服務首次作出規範。根據新規規定,“(第三方網路交易)平臺應取得工商營業執照、電信與資訊服務業務經營許可證,完成經營性網站備案,並在網站主頁面顯著位置公示相關資訊”。

  新規也對線上旅遊企業的資訊和數據服務有相應要求。其中規定,平臺交易雙方數據的保存時間自其最後一次登錄之日起不少於3年。可查詢的交易數據保存時間自交易發生之日起不少於3年。某種程度上説,這為遊客消費過後産生糾紛的維權行為提供了依據。(據《經濟參考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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