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電話被盜打五天12萬 “天價話費”誰之過

  • 發佈時間:2014-11-13 15:11:04  來源:新華網  作者:葉健 朱翃  責任編輯:時習

  4G業務剛推出時,有網友調侃,如果忘關流量,一晚上過去房子就是運營商的了。雖是笑談,但確有企業遇到類似情況:短短幾天,話費暴增數十萬元。“天價話費”原因是電話被盜打。

  記者採訪發現,發生電話被盜打,一方面與盜打收益高、追查難有關;另一方面,運營商的“不作為”也讓不法分子有機可乘。

  五天話費12萬元

  樂多旅行網是一家創業公司,2013年8月,他們收到運營商的催款單時才發現,公司7月份居然欠下了近25萬元的話費。

  “我們這4部電話都是以接聽為主,以往每個月交點月租就行,一般每個月話費也就百八十元。”樂多網負責人説。

  該負責人在回放電話錄音發現,這些通話都是打往一些海外小國,沒有通話內容,只是放音樂,然後在很短的時間裏挂斷再重撥。

  無獨有偶,國內某知名風投公司也同樣“躺槍”。2012年8月,該公司在5天的時間裏産生了12萬元的話費。根據運營商出具的“疑似盜打”電話清單,記者發現,最密集的3天內産生了近1300個通話記錄,93%的通話撥往馬爾地夫、幾內亞和塞內加爾。

  這些並非是個案,在上海陸家嘴某寫字樓裏,還有數家企業有類似遭遇。

  發現電話被盜打之後,樂多旅行網和風投公司都選擇報案。運營商內部人士告訴記者:“盜打用到的技術都很專業,而且可能涉及跨境,公安部門破案難度極大。我們也只能儘量幫忙,破案的比例很低。”

  被盜打消費者應承擔責任嗎?

  雖然明知被盜打,但受損企業基本上只能自己買單。電話被盜打消費者就應當承擔全部責任嗎?

  業內人士告訴記者,《中華人民共和國電信條例》規定,“電信用戶出現異常的鉅額電信費用時,電信業務經營者一經發現,應當盡可能迅速告知電信用戶,並採取相應的措施”“前款所稱鉅額電信費用,是指突然出現超過電信用戶此前三個月平均電信費用5倍以上的費用。”

  但是,樂多網是在話費異常增加40多天后才從運營商處得知這一情況;風投公司也是被盜打5天后才獲悉,那時兩家企業的話費早已是之前平均月話費數百倍,遠超“三個月平均電信費用5倍以上”這一尺度。

  對此,知名IT與智慧財産權律師趙佔領告訴記者:“雖然電信條例並未規定明確時效,但運營商等到産生鉅額話費才通知機主,這顯然不算‘盡可能迅速’。其次,為防止話費過高,運營商的4G業務設有‘數據流量提醒’和‘流量封頂’雙保險,這説明運營商是有能力通知機主甚至直接停機,但是運營商對此並沒有採取行動。”

  一位技術人員告訴記者,他知道有一家企業,在一天淩晨電話也被盜打。但是,當晚運營商就停掉該企業的電話業務,並在第二天就通知到企業,為其減免了不必要的損失。這也表明,為避免盜打産生天價話費,有些運營商“非不能也,而不為也”。

  防盜打運營商應承擔必需的義務

  對於不法分子而言,是如何通過盜打牟利的呢?運營商內部人士介紹,不法分子牟利主要靠話費分成。由於我國電信管理已非常規範,所以不法分子就盯上了盜打國際長途。

  按照慣例,消費者撥打國際長途電話時,産生的話費會由兩國運營商分成。如果國外運營商管理不夠規範,不法分子就能通過話費分成套現。此外,也可以通過開通聲訊臺直接收取費用。所以,上述被盜打企業的電話,都是被集中撥往少數發展中國家,而沒有撥往電信管理規範的發達國家。

  記者採訪發現,目前盜打的手段比較隱蔽,有些是交換機被做了手腳,有些是通過駭客技術攻破用戶設備。

  業內人士認為,消費者當然要加強安全意識,但是對於普通消費者及企業而言,實在防不勝防。所以,運營商更應承擔必需的義務,包括及時提醒、及時停機、配合公安機關及時進行技術取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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