走私魚翅等上萬噸海産品 被罰兩億
- 發佈時間:2014-10-30 07:19:00 來源:廣州日報 責任編輯:謝淩宇
江門特大魚翅走私案一審審理終結 公司被罰款 8被告獲刑三年至十二年
通過低報價格和繞關偷運等方式,走私魚翅等海産品11531.53噸,總價值13.55億元,偷逃應繳稅款達人民幣1.89億元。記者昨日獲悉,江門中院一審以走私普通貨物罪判處被告單位江門榮興海産食品廠有限公司(以下簡稱“榮興公司”)罰金2億元,判處鄺某鵬等8名被告人有期徒刑三年至十二年不等。
據介紹,江門“11·12”特大魚翅走私案是海關總署緝私局一級掛牌督辦案。宣判後,被告單位及8名被告表示經考慮後再決定是否上訴。
法院查明,2012年11月13日,江門海關緝私局查獲該公司走私進口低報魚翅海産品,後分別抓獲鄺某鵬等8人。經查證,該海産公司于2005年5月至2012年11月期間通過低報價格和繞關偷運走私魚翅等海産品11531.53噸,總價值13.55億元,偷逃應繳稅款達人民幣1.89億元。
另查明,被告人被抓獲當天,警方還當場繳獲魚翅成品4308.30公斤、魚翅半成品74526.35公斤、魚翅原料132655.35公斤、大什骨27070公斤、海參3310公斤等。
之後,警方又在另一公司處扣押了來自榮興公司的魚翅4259公斤。案發後,江門海關緝私局凍結了榮興公司的款項共計2817194.62元。
上萬噸的走私海産品,又是怎樣逃避執法檢查的?據被告人鄺某鵬等人交代,先是由榮興公司將魚翅、海參等海産品原料走私進境,工廠倉庫主管李某球、廠長陳某英持真實的裝運清單驗收,被告人李某球製作實收貨物數量統計表與香港德祥公司對數。
對於入境的海産品,其中部分魚翅原料或半成品被被告人鄺某鵬等人直接在境內銷售,其他原料由被告人陳某英等安排被告單位員工進行加工生産。
另外,在被告人鄺某鵬、胡某祺的指使下,會計被告人馬某霞製作虛假的單證和會計賬,開具與實際銷售品名單價、數量不相符的增值稅專用發票;出納被告人陳某瓊製作真假兩套現金日記賬和虛假的入倉、出倉單等倉庫賬,以應對海關等執法部門的檢查,掩護走私魚翅的犯罪事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