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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名單建設無立法則無信用

  • 發佈時間:2014-11-26 08:33:00  來源:人民網  作者:卞廣春  責任編輯:陳龍

  目前各地各行業都興起了黑名單建設熱,黑名單開始成為社會信用體系建設的基礎數據庫。然而,由於部分黑名單沒有聯網,資訊收集往往限定於具體行業內,沒有和其他領域聯動懲戒,導致震懾力大打折扣。專家建議,信用體系建設宜自上而下、統一規則、全面共用,避免出現“左手進了黑名單,右手繼續賺黑錢”的現象。(11月25日《經濟參考報》)

  信用體系立法,可以解決政出多門、自建自用、資訊不能共用的問題。杜絕列入黑名單的人與企業走失信、欺騙的老路。

  信用體系立法,要有規範的操作程式,有配套的信用促進和管理規範。操作程式解決技術與網路的問題,包括信用體系建設的方法、步驟及自動採集、人工採集的資訊,包括資訊採集時間、失信因素與程度對當事人的影響,同時,將列入黑名單者的鼓勵措施及時通知當事人。

  信用建設立法,是把公認的事情嚴肅化,避免情緒化、無序化、隨意性操作。沒有權利相當的管理機構,沒有統一規範的執行標準,沒有絕對保證的運營環境,沒有科學、合法的常態機制,信用體系建設本身也會陷入爭議不斷甚至嚴重失信的狀態。這樣的信用體系建設,作用和公信力就可能受到影響,對失信人的懲戒也就難以有良好的效果。

  失信本是介於違法犯罪與道德缺失之間的行為,對失信者的懲戒怎樣掌握好“度”,如何“讓守信者受益,讓失信者難行”,需要嚴謹認真,一絲不茍,更需要有法可依,有章可循。這是信用體系建設(黑名單建設)迫切要解決的問題。否則,自家建設黑名單,想到哪做到哪,想怎麼做就怎麼做,無異於以“黑”制“黑”,這是與社會文明、依法行政有距離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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