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吃飯時車被砸 消費者告飯店獲得賠償

  • 發佈時間:2014-11-19 08:59:00  來源:北京晨報  作者:何欣  責任編輯:時習

  法院判決飯店經理給付保險公司7000元

  李先生在飯館吃飯時,大風吹落飯店屋頂的雜物將車砸壞。車輛投保的保險公司在理賠完修車費用後將飯店的經營者和物業公司起訴至房山法院,要求兩被告共同賠償這筆損失。

  2013年3月份,家住房山區的李先生駕車到房山一家飯店吃飯,飯後,李先生發現自己的愛車後風擋玻璃和車頂都被砸壞,前機器蓋和右邊兩個車門都有剮痕,車的旁邊還留有屋頂用的防水材料砸車的碎片。

  由於飯店是個體戶經營,保險公司對李先生7000元的修車費用進行了先行理賠,隨後,保險公司將飯店經理和管轄該飯店範圍的物業公司起訴到法院,要求飯店經理和物業公司共同賠償這筆損失。

  庭審中,飯店經理承認李先生的確曾來店吃飯,但其表示自己只為了幫助李先生找保險公司理賠,才好心地出具了一個證明李先生的汽車是在飯店被砸的證明。“如果知道最後會要求我們賠償,我們就不會出具這個證明,更不會沒有調查就去配合李先生和保險公司了。”飯店經理覺得很冤枉。

  而管轄該飯店的物業公司認為當時脫落的東西沒有人上房頂去驗證,而且飯店周圍有很多平房,很可能是平房的東西,而當時沒有核實,不同意賠償。

  法院經審理後認為,飯店出具的證明信明確了李先生的車輛受損係其房頂脫落的材料所致,且經營人對其飯店負有維修、修繕義務。最終,法院判決飯店經理給付保險公司7000元,物業公司不承擔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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