良子健身停用儲值卡 會員拉橫幅怒討説法
- 發佈時間:2014-10-17 13:22:00 來源:中國廣播網 責任編輯:時習
【導讀】良子健身山西國貿店、太原二店相繼關門。良子總部隨後通知北京所有門店停用太原店發售的儲值卡,並稱以“TY”開頭的卡多為假卡。數十位會員前往良子北京團結湖店拉起橫幅討説法,良子總部及客服電話無人接聽。《天天315》本期聚焦:良子健身真店售假卡,會員損失誰買單?
據經濟之聲報道,本週,我們接到北京消費者曾先生打來的投訴電話。9月初,他的一位在山西工作的朋友,送給他一張北京良子健身的消費卡,面值3000元,這張卡的背面寫著可全國通用。9月22號,曾先生在良子健身北京八里莊店持卡消費過一次,但第二次再去時,卻被告知“TY”開頭的消費卡不能在北京門店使用了。這是怎麼回事呢?來聽曾先生講述。
曾先生:大概是今年9月初的時候,我一個山西太原的朋友他在那裏工作,然後去那辦的五折的,那也就是一張面值三千的,9月初我朋友給我的,然後我只用了一次,我現在就剩了2400多塊錢,我十一再去的時候跟我説了無數個理由,開始説系統升級,然後後來説有,就是他們經理自己擅自促銷,然後就跟他們總店沒關係,就是低策略的拼命的發卡,可能突破他們內部一個制度就不能低於多少多少折去辦這種卡全國使用的。第三個,後來我現在又打電話,又告訴我説他們分家了那個店,跟他們沒有關係了,你就愛找媒體找什麼,愛什麼找什麼。
在這之後,曾先生撥打過良子健身的全國客服電話,發現電話已經停機,他又找到良子健身總部的辦公室電話,工作人員給出的答覆讓他倍感意外。我們的記者也以消費者身份撥通了良子健身總部辦公室的電話。
工作人員:已經停了,現在卡已經作廢了,你的卡是贈送的卡,並不是我們賣給你的卡,5月1號門店就關門了,我們店已經關閉了以後才另外通知的,現在我們已經報警了,誰賣給你的卡你找誰啊,我們現在沒辦法處理,因為你不是從正規渠道買的卡,你要是想報警就報警。
曾先生也得到了相同的答覆,他覺得莫名其妙。他認為自己的朋友不可能送給他一張不是從正規渠道購買來消費卡,而且如果不是真卡,為什麼上次還能在北京八里莊店正常消費?無奈之下他撥通了朋友的電話,把健身卡無法再使用以及不能使用的原因都告訴了朋友。他的朋友得知這一消息後,馬上就來找他,然後帶著卡到良子健身北京團結湖旗艦店討説法。
我們的記者也聯繫到曾先生的朋友王女士。王女士説,她們單位從2013年開始就經常從良子健身山西國貿店購卡送人,國貿店今年5月關門後,又開了太原二店,然後她就又從太原二店負責人那裏購卡,這次辦卡時她多辦了幾張卡送給北京的朋友。她説,這些卡都是從正規渠道購買的,都是從良子健身旗下品牌“非凡足跡”太原店總經理陳坦克那裏購買的。
良子健身説山西只有一家店,5月1號已經關門,所以在5月1號以後購買的卡都不是從正規渠道購買的。但王女士説山西不只有一家店,而是兩家店。記者調查採訪時注意到,王女士提供的投訴資料中有一個公告書照片,照片內容是良子健身山西國貿店在已關閉的門店門口張貼出的公告書,公告書的大致內容是,因我公司內部經營調整,5月1號起暫停良子健身山西國貿店的營業,請持有北京良子健身消費卡的客戶到太原二店消費,然後留有地址和電話,公告書下面蓋有“北京朱國凡良子健身技術發展有限公司”的公章。
山西明明有兩家店,總部卻説只有一家店,消費卡也變成假卡,現在被全部停用。山西到底有幾家店?售卡人陳坦克是不是良子健身太原店的負責人?這些卡到底是真卡還是假卡?投訴資料內,除了公告書照片外還有一段錄音材料,是王女士和幾位持卡人到北京團結湖店維權時錄製的。當時,良子健身團結湖店劉店長答覆持卡人,山西有兩家店,陳坦克是太原店的經理,現在出現大批假卡就是他搞的鬼。
良子健身團結湖店劉店長,後來把他所説的系統能夠識別出的“真卡”都給兌換成北京卡,而“假卡”,他説是陳坦克私自售賣的,所以全都不予兌換。
但王女士堅持認為,卡都是從店裏購買的,在良子各店都可以正常消費,就説明這些卡都是真卡,根本就沒有所謂的“假卡”。
良子健身山西的兩家門店,不管是之前的國貿店,還是之後的太原二店,都是經良子健身授權可以使用良子商標的門店。明明存在太原二店,總部卻説山西只有一家店,他們是不是在掩蓋些什麼?為何要掩蓋?良子健身消費卡的管理系統是不是存在漏洞?如果太原店經理已經發售了大批“假卡”,為何到現在才被發現,才被停用?良子健身是如何管控全國各門店的制卡,售卡數量?太原卡全部被停用,會員的損失誰買單?
接到投訴後,我們的記者多次聯繫良子總部,但良子總部和客服電話都無人接聽。於是,我們的記者撥通了良子健身團結湖旗艦店劉店長的電話,但劉店長拒絕接受採訪。
經濟之聲特約評論員、中消協原副秘書長武高漢,以及北京潮陽律師事務所律師邵桐對此解讀。
經濟之聲:良子健身山西的兩家門店,不管是之前的國貿店,還是之後的太原二店,都是經過良子健身授權可以使用良子商標的門店。太原二店經理髮售的了大批的卡,開始時可以在北京正常消費,後來又被全部停用了。我想請教一下武高漢先生,您認為良子健身消費卡的管理系統是不是有可能存在漏洞?
武高漢:漏洞肯定存在,現在當務之急是要解決問題。我覺得良子總部承擔著不可推卸的責任,應當迅速採取有效的措施,賠償消費者的損失。比如説退卡,比如説讓消費者手中的卡可以繼續使用等等,總而言之要維護消費者的合法權益,防止事態進一步擴大,一會影響自己,二會影響社會。
經濟之聲:想請教一下邵桐先生,從目前的情況來看,武高漢講的這種可能性實際上是一個良好的願望,因為目前我們能夠看到的就是這個良子方面,一方面他們承認了一批真卡,同時他們否定了一批假卡,而所有這些持有所謂假卡的朋友現在是自己卡裏面的金額其實真的不是少數,我們剛才看到有説自己卡裏還有1萬塊錢,比如説像我們這位“安信普華”的朋友説他的餘額還有5000多,數額説是不小的,那麼現在對於這些持有所謂的假卡的這些會員們來説,他們現在目前有可能會承擔哪些風險?
邵桐:首先,假卡概念是良子總部給出來的,這種假卡説法需要它自己內部給予一個證實。它是怎麼區分真卡和假卡?它的標準是什麼?不能因為良子總部與太原分店之間的合作上,或者説特許經營上存在了糾紛,因此就把消費者的合法權益受到損失。從消費者的角度來説,他們持有這個卡,現在到北京來消費是一個正當的合法權利。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第49條相關規定,行為人沒有代理權、超越代理權、或者代理權終止後,以被代理人名義訂立合同,相對人有理由相信行為人有代理權的,那麼該代理行為有效。
從這個合同法的幾項規定來看,不管山西那邊的負責人是否有,就是在出售這個TY開頭的卡的時候是否有代理權。那最起碼一開始他是享有代理權的,而這個代理權終止沒終止,或者他是否超越了總部給它的代理權,那麼應當由總部來對外公佈。如果他公開公佈了,我取消山西太原分店的代理權或者負責人代理權的情況下,在這種情況下消費者再購買的話,他可以不承擔責任。否則的話,消費者怎麼會知道你取消了,或者説這個負責人是超越代理權售卡的。這種情況下,這是由良子總部來承擔舉證責任的,如果它不能承擔這種舉證責任,那他就應當像剛才武高漢副會長説的,就應該承擔所有的責任。
經濟之聲:那麼我想請教一下我們的武高漢先生,良子總部以及客服電話現在都無人接聽,而出面能夠撥打的電話現在也是無人接聽,然後某些人的微網志私信了以後也是沒有人給予回復,目前的這個情況,各種聯繫方式都無人理會的這個狀況,您認為是一個正常現象嗎?
武高漢:非常不正常,而且給人的感覺特別不好。最近一段時間這個消費者預付款消費,比如説買了卡,老闆卷款潛逃,消費者利益得不到保護的事情時有發生,應當引起有關部門的高度重視,也應該引起廣大消費者的警覺。特別是有一個不成文的規定,叫商品出門,概不退換。這個理念在中國是捲土重來,特別是在這種預付款消費中,概不退換幾乎成了慣例。有關部門以契約自由為由,對這樣的概不退換置之不理,不加任何管理措施和限制,這就埋下了大患。現在這件事情,我覺得政府有關部門該出手時要出手,一定要採取措施幫助消費者多挽回一些損失,以防止有些人進一步把事態擴大化。
經濟之聲:那還有一部分就是他還不知道目前這種情況的會員,他手裏持有這個良子健身的卡,這種卡有可能會被他們認定為假卡,那麼他們現在應該怎麼辦?
邵桐:我們國家相關的民事訴訟法有這種特別規定,第一,它從時效上有一個規定,也就是當事人的民事權利受到侵害的時候,那他可以自受侵害之日起,兩年內來主張權利。同時法律也規定,如果你不知道,那就應當自你知道或者應當知道起兩年,那你都可以主張這個合法權利。也就是可以從你知道那天開始來計算訴訟時效。另外,現在已經有一部分的消費者通過途徑知道了自己的權利受到侵害了,那他可以先提起訴訟。如果不知道的或者説在此後才知道這個民事權利受到侵害的消費者,也可以根據我國民事訴訟法關於訴訟代表的制度來參與到以生效判決當中的訴訟當中,這樣也可以來維護他的合法權益。
經濟之聲:我們就今天這個話題暫時就討論到這裡,但是我們看到了很多的朋友在微信平臺上給我們發送微信,表達對我們節目的一些看法,我們一起來看一下,特別我們想邀請武高漢先生來跟我們談談您個人的看法。有一位"愛寵異族"的朋友説:你們好,節目反映民生,讓百姓擦亮眼睛,很愛聽,維權就算了太難,法律也不具體,不嚴格,就從這檔節目當中汲取教訓,增強防範吧。您對我們聽眾的這種看法持什麼樣的意見?
武高漢:自主消費、自由選擇是消費者的權利,因此廣大消費者一定要把這個權用好,自覺的用行動去抵制假冒偽劣的商品和服務。如果我們這根弦繃不緊,那就有可能會讓更多的消費者上當受騙。而我們這檔節目正是要通過個別事例來警示消費者,來警告違法的經營者,來提示有關行政部門該出手時要出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