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濟南永大頤和園房屋保修期內漏水 物業拒絕賠償

  • 發佈時間:2014-09-15 14:09:00  來源:濟南日報  作者:佚名  責任編輯:姚慧婷

  “衛生間漏水,還在保修期內,為什麼要我承擔維修費用?”9月11日,居住在永大頤和園小區的市民李女士向黨報熱線反映此事。對此,永大物業表示只負責提供維修服務。

  李女士所購買的房屋于2013年年底交房,按照購房合同中的規定,房屋防水設施的保修期為2年。“裝修之前衛生間也漏過水,當時物業來免費給維修了。”她説,今年7月份,家中衛生間再次出現漏水現象,但這次物業並沒有之前那麼“爽快”。

  李女士告訴記者,這次漏水時家中衛生間已經進行了裝修,並安裝了吊頂,永大物業的工作人員前來查看後表示,若要維修需要拆除吊頂,但所造成的損失要由李女士自己承擔,否則不予維修,這讓她十分不滿。

  “保修期內維修費用就應該由物業負責,不然下次再漏水還得自己掏腰包。”李女士稱,經過多次反映,物業工作人員表示向負責人彙報此事,幫其協商一下,讓其耐心等待,但這一等便是2個月,“現在就以各種理由拖著不給修”。

  9月11日,永大物業工作人員表示,物業可以為業主提供維修服務,但維修過程中所造成的損失不應由物業來承擔,“合同是和開發商簽的,保修期內維修的費用應該開發商承擔”。對於此事,該工作人員表示會向物業相關負責人彙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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