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老吉藥業原董事長遭廣藥起訴索賠7萬元
- 發佈時間:2014-08-06 02:46:00 來源:人民網 責任編輯:謝淩宇
原標題:王老吉藥業原董事長遭廣藥起訴索賠7萬元被告王健儀原為王老吉藥業董事和董事長,于2013年1月18日向王老吉藥業董事會書面提出辭去公司董事和董事長職務
就在8月4日晚公告兩場官司勝訴的廣藥,8月5日晚又發佈公告稱,公司聯合其他10位王老吉藥業自然人股東訴王健儀損害公司利益責任糾紛一案獲得廣州市越秀區人民法院立案審理。
據廣藥介紹,公司及其他10位自然人合計持有王老吉藥業48.10%的股份。被告王健儀原為王老吉藥業董事和董事長,于2013年1月18日向王老吉藥業董事會書面提出辭去公司董事和董事長職務。
廣藥表示,去年4月至5月,多家媒體播放了被告拍的一部廣告片,即王健儀稱將配方獨家傳授給了“加多寶”,而沒有傳給其他企業或個人。廣藥一方認為,廣告片播出、報道時,被告雖已辭去王老吉藥業董事、董事長,但其行為違反了《公司章程》中關於“董事應當遵守法律、行政法規和本章程的規定,履行職責,維護公司利益。當其自身的利益與公司和股東的利益相衝突時,應當以公司和股東的最大利益為行為準則,並保證不得自營或者為他人經營與公司同類的營業或者從事損害公司利益的活動”等相關規定,損害了王老吉藥業的利益。
廣藥稱,公司作為王老吉藥業的股東依據《公司章程》的規定,要求公司監事會依法追究被告侵害公司利益行為,但因公司監事會在收到要求起訴被告的書面請求後拒絕提起訴訟。廣藥根據相關規定,以自己名義直接向法院提起訴訟,請求法院判決被告賠償公司因其損害公司利益的行為所造成的經濟損失暫計人民幣70840元;並就其侵害公司利益行為,在相應新聞媒體向公司賠禮道歉。
值得注意的是,王健儀也是同興藥業的董事長。分析人士認為,廣藥此舉意在增加回購王老吉藥業股權的籌碼。此前,同興藥業曾向法院起訴王老吉藥業,要求法院解散王老吉藥業。
據了解,香港同興藥業有限公司在2004年8月份以增資入股的形式與廣藥設立廣州王老吉藥業股份有限公司,雙方各佔48.0465%的股權,其餘3.097%的股權由自然人持有。作為合資公司的兩大並列股東,白雲山和香港同興藥業約定每三年輪換一次董事長。2005年,同興藥業派出李祖澤擔任王老吉藥業董事長;2008年,廣藥派出施少斌擔任董事長、總裁;到2010年,出任的為同興藥業董事長王健儀。該合資期限10年,至2015年1月25日止。
廣藥和同興藥業在合作之初簽訂的合約中有一條明確規定,“任何一方首先提出不再續約,另一方就可收購對方全部股權。”而就在合資期限快要到期之時,今年6月26日,廣藥一方組織舉行了王老吉藥業臨時股東大會,廣藥對外表示願意繼續合營王老吉藥業。但同興藥業明確表示,拒絕繼續合營王老吉藥業。與此同時,同興藥業已經起訴王老吉藥業,要求法院判令解散王老吉藥業,並稱廣藥存在財務造假行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