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路音樂市場將實行信用管理 明年1月1日起施行
- 發佈時間:2015-11-10 07:56:00 來源:廣州日報 責任編輯:金瀟
文化部近日發佈《關於進一步加強和改進網路音樂內容管理工作的通知》,將對網路音樂內容實行企業自主審核、承擔主體責任,文化行政部門進行事中事後監管的管理制度。通知自2016年1月1日起施行。網路音樂經營單位自2016年4月1日起報送網路音樂自審相關資訊。
通知要求,網路音樂經營單位要按照“誰經營,誰負責”的原則,履行內容審核主體責任。要建立網路音樂自審工作流程和責任制度,並嚴格按照文化行政部門統一制定的內容審核標準和規範,對擬提供的網路音樂産品進行內容審核,審核通過後方可上線經營。
通知強調,要加強網路音樂市場事中事後監管,建立網路音樂市場巡查、隨機抽查制度,依法查處違法違規行為和相關責任單位,建立健全警示名單和黑名單等網路音樂市場信用管理制度,對網路音樂市場實行信用管理。
文化部文化市場司有關負責人表示,對現行網路音樂內容管理政策作出調整,是進一步加強和改進網路音樂內容管理,促進網路音樂行業健康發展的需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