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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停車場”管理混亂 每月暴利達數十萬元

  • 發佈時間:2014-12-02 11:23:00  來源:新華每日電訊  作者:楊毅沉 劉宏宇 武衛紅 葉健 翟永冠  責任編輯:時習

  新華社“新華視點”欄目日前播發了《至少一半收上來的錢沒進政府口袋——北上廣津四地停車費追蹤》報道。面對“新華視點”記者此前報道的北京、上海、廣州、天津停車費收支不透明、至少有一半停車費沒有最終進入政府財政的問題,各地相關部門在回應時,不僅依然未公開相關數據,有的還推諉扯皮,或者稱收不上錢來。

  記者調查發現,一方面,對於停車場,全國普遍實行多頭複雜的管理模式,有的停車場甚至總共需12個部門管理。而另一方面,在一些地方,政府對佔道停車的監督管理混亂,導致“黑停車場”遍地開花。

    權責不清推諉扯皮 有政府部門稱“收不上錢”

  關於停車費收支資訊公開問題,北上廣津等地相關部門仍舊遮遮掩掩。同時,記者發現,由於路邊停車管理層級與部門較多,多地出現因權責不清而導致的推諉扯皮現象。

  在廣州,廣州市交通委宣傳部門負責人針對此前廣州市政協委員曹志偉測算的“廣州僅有約3%的停車費最終收歸當地財政”,僅答覆記者稱“曹志偉的演算法並不準確”。不過,仍未給出具體數據和解釋。

  在北京,雖然記者拿到的《關於調整本市非居住區停車佔道收費標準的通知》明文規定,“市屬道路停車佔道費由市交通委運輸管理局向佔道停車經營單位收取,區縣屬道路停車佔道費由區縣政府有關部門向佔道停車經營單位收取。”但相關部門卻表示,目前北京停車管理特別是新的特許經營改革由各區縣政府實施,市級政府部門對此情況並不掌握。而記者調查則發現,區縣政府對停車費收支和特許經營改革近況、招標資訊也鮮有公開。

  在天津,被曝光3年來未上繳一分錢利潤的聯華停車公司,目前每天仍在對2.4萬個停車位進行收費。記者了解到,主管停車的天津交管部門以及作為聯華公司大股東的國資委,誰也沒有對聯華“利益私人化”採取有效監管措施。

  在上海,主管停車位招標的政府部門表示,很多停車費進不了財政是因為“錢收不上來”。2005年發佈的《上海市道路停車場管理者確定和監管規定》中明文規定,“市運輸管理處或者受委託的區交通行政主管部門、區(縣)運輸管理所(署)可以通過招標方式或者直接委託方式”,確定單位協助其承擔道路停車場的具體管理工作。

  但上海市交通委卻對記者表示,目前,上海道路停車費拒付情況普遍,導致財政收入流失。在靜安區,平均每個道路停車位每天的收益在30元上下,而按照路段收費標準,這只是一輛車停2個小時的錢。此外,車主與協管約定少付的情況也時有發生。

  “黑停車場”:管理混亂,每月數十萬元暴利,一般都有“後臺”

  除了停車費收支成謎,政府對佔道停車監督管理也較為混亂。不僅正規的公共停車資源沒能為民所用,北上廣津等地還滋生出“黑停車場”、違規擠佔道路資源等亂象。

  在北京,“黑停車場”以假亂真,北京市東城區法院年內曾審理假停車發票案,查獲大量假停車發票;在天津,雖然聯華停車從不上繳利潤已經夠“黑”,但有不法人員竟然“黑吃黑”,假借聯華名義開“黑停車場”,2014年4月天津公安機關曾在城六區依法取締“假聯華”非法佔路停車場95個;在廣州和上海,停車管理人員借正規停車位多收停車費的現象也層出不窮。

  曹志偉説,停車場是“一本萬利”的生意,畸高的佔道停車費價格和不透明的審批制度,變相鼓勵佔道停車遍地開花。

  與停車亂象形成鮮明對比,相關管理卻十分複雜、多頭。例如,根據北京2014年出臺的停車管理辦法,一個停車場總共需12個部門管理。而這種複雜的管理模式在全國普遍存在。

  首先,在各地投訴舉報環節中,交通、城管、交管、價格多頭舉報、監管、執法現象十分常見。國家行政學院教授竹立家對記者表示,各地停車管理投訴的舉報,反映出多頭都管理但卻多頭都管不了的困局,顯示出一些行政管理政策頂層設計和統籌協調仍不完善。

  其次,在管理執法環節,雖然各地各部門對停車管理員收費資質、停車場規劃設立資質、停車場價格收費標準都做出了制度規定,但是這些政策在具體執行中卻受到執法力量不足、執法手段單一、執法嚴格程度不高的限制,陷入“管不了”的困境。

  依據《北京市機動車停車管理辦法》《無照經營查處取締辦法》等法規,違法停車場、無照經營等行為要被罰款上萬元。但是一線執法人員透露,幾乎沒有黑停車場和非法收費人員受到這種嚴格處罰。有基層城管執法隊員對記者表示,非法收費人員不僅是“遊擊隊”很難管理,而且對其非法所得也很難界定。

  對此,消費者權益維權律師邱寶昌説,要想讓行政處罰證據確鑿無誤不容易,“黑停車場”一天收費幾千元,一個月甚至收入幾十萬元,這需要監管部門採集大量證據進行執法。與此同時,“黑停車場”一般都有其“後臺”,佔了地方收費如果沒人管,就會有利益糾葛在裏面,需要和反腐配套管理

  有專家稱收費亂象緣于政府對道路停車的管理模式

  目前,大多數城市都將停車費或企業取得停車位經營權的費用,列入行政事業性收費。一方面,地方政府的自由裁量權很大,有的地方發個文件就能收費或者漲價;另一方面,地方政府的執行能力有限,有的地方對停車企業資質的要求淪為一紙空文。

  在北京,2014年4月北京東城區發展改革委曾下發一紙通知稱,“根據相關規定,為保障活動期間道路通行,經商有關部門,決定保利劇場演出期間保利大廈有限公司停車場實行計次收費。”除此之外,未有其他根據與理由;

  在上海,管理部門確定道路停車場管理者流程上不夠公開透明。上海市某中心城區一家道路停車管理公司成立日期為2006年4月,而上海停車業協會資料顯示,該公司也從2006年當年就開始運作。這意味著,該公司顯然難以符合“有三年以上停車場(庫)管理經驗”這一標準;

  在廣州,今年8月份開始實施的漲價方案,價格上漲幅度為60%,但市民發現不僅漲價幅度如何確定成謎,旨在治堵的漲價方案更是未達預設目標。

  近期,已經全國很多地方的車主都向當地政府申請了停車費資訊公開,但目前仍未得到回應。邱寶昌表示,此前中央公開行政性事業收費目錄,但地方行政事業性收費卻有很多糊塗賬。地方政府必須增加公共資源的利用效率和運營透明度,才有合理規範設置行政性事業收費的基礎。

  中國道路運輸協會秘書長王麗梅表示,造成大量停車費沒能進入政府口袋的原因,是目前政府對道路停車間接化、委託化的管理模式,而這種模式又造成停車亂象百齣。因此,只有在前端加強政策制定科學化與規劃管理精細化,在後端加強各部門的協調監管和資訊公開,才能真正做到取之於民用之於民,讓這項行政事業性收費避免走向“只收費不服務”的歧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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